●10处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4处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两项目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0项目被列入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个村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赣南采茶戏、兴国山歌、苏区标语漫画……6月7日,在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前夕,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积极探索文化遗产保护新途径,成果喜人,全市涌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64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4处,一批项目、村庄分别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省级历史文化名村,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据了解,我市通过开展文物保护专题调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公布了两批市级文物保护名录共225处,并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赣南采茶戏、兴国山歌已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于都唢呐《公婆吹》、宁都中村傩戏、于都古文、会昌藤器制作技艺、赣南客家民俗、赣南客家围屋习俗、上犹客家门匾习俗、石城灯会等10个项目被列入江西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安远县镇岗乡老围村、于都县马安乡上宝村、龙南县关西镇新围村、瑞金市九堡镇密溪村、寻乌县澄江镇周田村5处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在新农村建设中,我市坚持“逢特必留、能留则留、无妨要留”原则,有效保护了农村的古建筑、古民居、革命遗迹、革命旧址等。古建筑的修复和利用遵循“原样修复、合理更新”的原则,不改变原有造型、风格、建筑样式及工艺。比如赣南苏区标语漫画的保护,一是采取揭取保护的办法,揭取制作成版面,作为文物藏品进行保存。2005年,我市曾两次组织专业人员到南康市隆木乡瑞坑村,将11条大幅红军标语(平均每条约1.8平方米)完整揭取。二是采取原址保护的办法,对规划拆除之外且墙体完好、字迹清晰的苏区标语漫画采取就地保护。同时,对一些旧址进行复原技术保护处理,再现其历史原貌。为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我市在文物保护专项基金的基础上,探索了“私保公助”、“公租公保”、“公修公用”、“等价置换”、“民保民用”等运作方式落实保护措施。
为把“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有形”的方式记录或保存下来,我市主要通过数码照相机、录音、摄像、电脑、多媒体等方式记录无形文化遗产,同时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在活态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让民族民间艺术活起来。(见习记者温培焱)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