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海鹰)昨日是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根据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今年文化部在我市召开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展示我市文化遗产项目,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昨日上午,“寻找与守望”——第二个“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在厦门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隆重开幕。市领导洪碧玲、曾国玲、郭振家出席了宣传活动的开幕式。
副市长郭振家在开幕式上表示,文化遗产保护是政府和社会共同的历史责任,必须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厦门是闽南文化的重要传承地,闽南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我们去珍惜、保护和传承。我们要切实认清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薄弱环节,形成科学保护理念,研究科学保护措施,抓住机遇,搞好保护工作,努力使我市的文化遗产保护跃上新台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到2010年,我市要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使我市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中发挥龙头作用。
据介绍,厦门地处东南沿海,鸦片战争以后成为了农耕文化与海洋文化、本土文化与西洋文化的汇聚地,形成了具有浓厚闽南文化传统与丰富现代文化内涵的厦门文化。除了带有“洋味”的钢琴等音乐文化之外,我市还有丰富的民间表演艺术形式、风味小吃和特色建筑群落。截至目前,我市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属国家级的有7处、省级16处、市级139处,涉台文物古迹32处;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项目共有26个,其中属国家级的有5个,这些重要的文化遗产从不同的侧面记录了厦门的历史,承载着厦门深厚的文化积淀,在构成闽南特色的同时,也成为厦门记忆的深层文化基因。
市文化局局长罗才福表示,目前我市正在抓紧建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和基地,实施方案的调研、论证与制定工作。同时,我市积极推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准备申报第二批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他介绍说,我市文化部门计划用一年时间完成全市的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逐步建立和公布保护名录;接下来还将制定《厦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努力维护闽南文化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并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评选认定一批市级文化遗产传承单位和民间绝艺传承人。
来源:厦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