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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加拿大双边关系


2005-08-31 16:14:02         华夏经纬网

一、双边政治关系回顾

 

  中国和加拿大自19701013日建交以来,两国关系取得长足发展。中国国家主席、总理、全国人大委员长和全国政协主席等先后访加。加总督、总理和参、众两院议长亦曾访华。

 

  7080年代双方政治交往:

 

  197310月,加拿大总理特鲁多访华,这是自两国建交后加总理首次访华,周恩来总理同他举行会谈,毛泽东主席予以会见。双方签订了中加贸易协定。

 

  19786月,中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姬鹏飞率人大代表团访加。

 

  19799月,加拿大参院议长拉普安特和众院议长杰罗姆率加议会代表团访华。

 

  19808月,中国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访加,会见了特鲁多总理,并与加方重点就经贸关系进行了会谈。

 

  198310月,中国国务委员兼外长吴学谦访加,与加方签署了中加发展合作协定。

 

  198311月,加拿大总理特鲁多来华进行工作访问,与中国领导人就国际局势进行了商谈。

 

  19841月,中国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对加拿大进行了正式访问,这是自建交后我国总理首次访加。与特鲁多总理举行了会谈,双方就双边贸易、贷款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签署了中加投资保险协议。

 

  19844月,加拿大参院议长里尔和众院议长弗朗西斯率加议会代表团访华。

 

  19857月,中国国家主席李先念对加拿大进行了国事访问,这是自建交后我国家主席首次访加。李主席同加拿大总督索维夫人、总理马尔罗尼举行了会谈。

 

  19865月,加拿大总理马尔罗尼访华。赵紫阳总理同他举行了会谈。双方还签署中加关于避免双重片税和防止偷税漏税协定。

 

  19865月,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对加拿大进行了非正式访问。

 

  19873月,加拿大总督索维访华。李先念主席、赵紫阳总理等分别会见。

 

  19874月,加拿大参院议长夏博诺和众院议长弗雷泽率加议会代表团访华。李先念主席、彭真委员长等分别予以会见。

 

  19875月,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杨尚昆率中国政府代表团访加,同加拿大马尔罗尼总理、克拉克外长等进行了会谈。

 

  19885月,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访加,同加总督索维夫人、总理马尔罗尼和副总理马赞考斯基及参众议长等举行了会谈。

 

  19895月,中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率人大代表团访加,这是我人大委员长首次访加。访问期间,万里委员长同加总督索维、总理马尔罗尼、参院议长夏博诺、众院议长弗雷泽等进行了会谈。

 

  90年代以来的主要互访有:

 

  19935月,朱镕基副总理应邀访加。

 

  19944月,加拿大总督纳蒂辛访华;同月,邹家华副总理应邀访加;11月,加拿大总理克雷蒂安访华。

 

  199510月,中加两国建交25周年之际,李鹏总理访加。

 

  19964月,乔石委员长访加;9月,钱其琛副总理兼外长访加;10月,加参议长莫尔格特访华;11月,克雷蒂安总理对华进行工作访问并与李鹏总理会晤。

 

  19974月,加外长阿克斯沃西访华,7月应邀参加了香港政权交接仪式;11月,应加拿大总督罗密欧·勒布朗的邀请,江泽民主席在出席温哥华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之后,对加进行了国事访问,这是自1985年以来中国国家主席首次访加。访问期间,江主席分别会见总督勒布朗、总理克雷蒂安和参众两院议长,就进一步发展中加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取得了广泛共识。双方一致同意建立中加面向21世纪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除首都渥太华外,江主席还访问了卡尔加里和多伦多,并在多伦多出席加中贸易理事会晚宴时发表了重要讲话。此次访问进一步推动了双边经贸合作。两国还签署了中国政府与加拿大政府领事协定、中国国家旅游局与加拿大旅游委员会旅游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加关于发展援助的三个谅解备忘录和中加相互增设总领事馆的换文。访问达到了加深了解、增进友谊、面向未来、发展合作的目的,为进一步发展面向21世纪长期稳定、友好相处、全面合作的中加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981月,国务委员陈俊生和彭佩云访加;9月,唐家璇外长访加;10月,政治局委员兼社科院院长李铁映访加;11月,克雷蒂安总理出席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后进行他执政以来的第三次访华。

 

  19994月,应加拿大总理让·克雷蒂安的邀请,朱基总理对加进行了正式访问。除首都渥太华外,还访问了圣约翰斯、多伦多、卡尔加里、维多利亚和温哥华等城市,会见了加总理克雷蒂安、参众两院议长、联邦部长及地方省市官员等。两国总理在会谈中对当前两国关系的发展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同意加强两国在环保、司法、议会及省、市间的合作,进一步加强双方在联合国组织中的磋商与合作。两国签署了中加政府关于环境合作的行动计划、中加政府关于打击犯罪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及中国从加进口动物制品等三项议定书。访问达到了加深了解、扩大共识、增进友谊、发展合作的目的,取得圆满成功。

 

  10月,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贾庆林访加;12月,加亚太事务国务部长陈卓愉代表加政府出席澳门回归政权交接仪式。

 

  20005月,应加拿大参议长莫尔格特邀请,全国政协李瑞环主席访问加拿大,会见加总督、总理、参众议长等。李瑞环主席访问了渥太华、多伦多、维多利亚和温哥华等地。6月,加拿大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麦克拉克林访华。7月,加外长阿克斯沃西访华。

 

  20012月,加拿大总理克雷蒂安率“加拿大国家队”访华。江泽民主席、李鹏委员长分别会见,朱镕基总理与克举行会谈。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加拿大自然资源部关于能源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在环境与气候变化、司法改革、西部大开发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领域的中加发展合作项目意向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谅解备忘录》。此外,双方签署了总值约57亿加元的协议、商业合同及意向书。6月,国务委员司马义·艾买提率中国政府经贸代表团访加,会见了加参议长海斯、副总理格雷、国际贸易部长佩蒂格鲁等。7月,加税收部长马丁·科雄访华。9月,加财长保罗·马丁访华。10月,加参议长丹尼尔·海斯率加议会代表团访华。同月,克雷蒂安总理来沪出席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其间与江泽民主席举行会晤,并在会后赴浙江参观了中加合作的秦山三期核电站。

 

  20023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田纪云率团访加。3月底,加众议长米利肯率加议会代表团访华,李鹏委员长会见了米一行。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丁关根、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先后访加。7月,唐家璇外长在文莱出席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议期间会见加外长格雷厄姆。9月,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访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佩云赴加出席2002年国际议员人口与发展问题大会。此外,加工业部长洛克、移民部长科德尔、亚太事务国务部长基尔格、金融机构事务国务部长麦卡勒姆和皇家骑警总监扎卡代利等分别访华。

 

  2003年初,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访加。2月,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访加。5月底,胡锦涛主席出席圣彼得堡建市300周年庆典期间与克雷蒂安总理举行会晤。

 

  二、双边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中加两国自50年代就有民间贸易活动,正式贸易关系始于1961年中加签订的小麦协定。自1970年两国建交并于1973年签订政府间贸易协定以来,两国经济贸易关系发展顺利,友好合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近年来,中加经济贸易关系有了较大的发展,已从单一的商品贸易发展到全方位、跨领域、多元化的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商品、服务、人员和资本的流动日益频繁,两国间的经济联系不断加深。199911月,中加就中国加入WTO达成双边协议,标志着两国经贸关系翻开了新篇章。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2年,中国与加拿大双边贸易总额79.32亿美元,同比增长7.6%,创历史最高纪录。其中中国出口43.05亿美元,同比增长28.7%,进口36.27亿美元,同比下降10%20031-5月,双边贸易总额为37.9亿美元,同比增长27.2%;其中我出口20.3亿美元,进口17.6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31.5%22.6%。目前我为加第四大贸易伙伴,加为我第十大贸易伙伴(欧盟、东盟作为整体)。我从加进口大类商品为纸浆、钾肥、机电产品和小麦,出口大类商品为机电、服装、高新技术产品和纺织品,出口商品结构逐步改善。

 

  加拿大对华直接投资始于1980年。2002年,加在华新设投资项目708个,合同加资11.48亿美元,加方实际投资5.88亿美元。截至20034月底,加在华投资项目已达6253个,合同投资108.08亿美元,实际投资33.92亿美元。加在华投资的行业主要有石油开发、机械、电子、通讯、化工、轻工、食品、纺织、农业、水产养殖、房地产、金融保险业、服务业等。其中生产性项目约占总数的80%。加投资企业分布在广东、上海、江苏、福建、山东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

 

  2002年,中方新批4家在加投资企业,双方协议投资总额为208万美元,政府协议投资总额123万美元。自1983年至2002年底,经我政府批准或备案的我在加投资兴办的贸易和非贸易性企业共144家,双方协议投资总额7.57亿美元,中方协议投资总额为4.36亿美元,涉及的行业主要有资源开发、工业生产、建筑承包、农牧渔业、餐饮业、科技文化交流、交通运输、咨询服务等。

 

  中加政府间发展合作始于1982年,两国政府于1983年签署《中国和加拿大关于发展合作总协定》。双方合作涉及农林、能源、交通、教育、通讯、环保、人才开发、体制改革和扶贫等领域,项目总数达91个,加方协议投入金额近4.1亿美元。

 

  三、科技、文化、教育、卫生、军事等领域的双边交往与合作

 

  (一)科技合作:中加政府间科技合作始于1972年。目前,两国政府部门共签署25个科技合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或谅解备忘录。近年来的主要合作领域包括:

 

  1、能源:1994年,两国政府在北京签订了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1995年,双方签署了关于合作建设秦山CANDU核电站的谅解备忘录。1997年秦山核电站信贷协议签署,使迄今中加间最大的合作项目开始付诸实施。20021231日,秦山三期核电站一号机组顺利实现满功率连续100小时运行,提前43天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二号机组已于20036月并网发电。

 

  1997年,中国水利部与加自然资源部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2001年,中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与加自然资源部签署了《关于能源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农业:1998年,两国政府签署《中加关于中国可持续发展农业营养管理与战略项目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和加拿大自然资源部关于林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1999年,双方签署了《中国从加拿大进口动物制品议定书》。2002年,中加第九次农业联合委员会会议在渥太华举行。

 

  3、环保:1998年和1999年,两国政府先后签署《中加面向二十一世纪环境合作框架声明》和《中加关于环境合作的行动计划》。2001年,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在环境与气候变化、司法改革、西部大开发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领域的中加发展合作项目意向书》。

 

  此外,两国在航天、遥感、通信、气象、海洋、渔业、林业及基础科学等领域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两国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也开展了多层次、多渠道的交流与合作。

 

  (二)文化交流:建交后,两国官方和民间文化交流不断加强。80年代,两国官方和民间交流合作的项目逐渐增多,其范围涉及文化艺术、影视、图书出版、社科、体育等领域;互派表演艺术团组、文物、美术、艺术展览等活动日益频繁。

 

  进入90年代以来,两国文化交流日益频繁。1992年,加文化官员访华,与中国文化部就双方92/93年度政府间文化交流项目达成了原则协议。1994年,签署95/96年度中加文化交流备忘录。1998年,签署了新的两国政府文化交流与合作谅解备忘录。1998年,双方还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与加拿大保护中国文物基金会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协议》。

 

  近年来,两国文化往来呈现出官民并举、以民为主、形式多样和多层次、多渠道、经常化的局面。2001年,我在加举办“北京文化周”与“西安文化季”。 2002年,我在加举办“中国西藏文化周”。

 

  (三)教育、卫生交流与合作。

 

  教育、卫生交流与合作:建交以来,中加两国在教育方面的交流得到了全面、迅速的发展。两国教育部门,特别是高等院校之间建立了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双方学术交流的领域广、层次高、涉及人员较多。两国通过互派学术团体访问,交换教师、留学生和信息资料,开展合作研究,联合培养博士生,共同举办学术研讨会和培训班等活动,增进了两国教育部门和学术界的相互了解,促进了双方学术、科研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1995年,两国政府签署了卫生部门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卫生领域的合作逐步开展。1997年,中加签署19971999年中加健康和医疗领域的合作行动计划。2001年,卫生部副部长彭玉访加,与加卫生部代表签署20012004年度卫生和医学合作执行计划。

 

  (四)军事交流:两国于1973年互派武官。80年代,中国国防部副部长肖克、国防部长张爱萍等先后访加;加国防部长拉蒙里、国防参谋长曼逊等也先后访华。1995年,加国防部第一副参谋长梅森中将访华。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钱树根于1996年访加。 1998年,加海军舰艇编队访问上海。20002月,加国防部助理副部长卡德尔访华。5月,加拿大太平洋舰队司令麦克米兰少将率加拿大“阿尔冈金人”号导弹驱逐舰和“温尼伯”号导弹护卫舰访问青岛。9月,由“青岛号”导弹驱逐舰和“太仓号”补给舰组成的中国海军艇编队对加进行首次访问。20015月,加国防参谋长巴利尔上将访华。20029月,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访加。

 

  四、两国签订的主要协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中、加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19701013日签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1973611日签订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贸易协定》,19731013日签订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经济合作议定书》,19791019日签订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发展合作的总协定》,1983105日签订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投资保险协议》,1984118日签订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税漏税的协定》,1986512日签订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文化交流谅解备忘录》,1988114日签订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加拿大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1994729日签订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和平利用核能协定》,1994117日签订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加拿大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总领馆的的换文》,1996919日签订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海运协定》,199744日签订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领事协定》,19971128日签订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面向二十一世纪环境合作框架声明》,19981119日签订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环境合作的行动计划》,1999416日签订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打击犯罪的合作谅解备忘录》,1999416日签订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加拿大自然资源部关于能源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1211日签订

 

  (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在环境与气候变化、司法改革、西部大开发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领域的中加发展合作项目意向书》,2001211日签订

 

  (十九)《中加学者交换项目谅解备忘录》,2001211日签订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中、加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根据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自一九七0年十月十三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

 

  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加拿大政府注意到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

 

  加拿大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中、加两国政府商定在六个月之内互派大使,并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惯例,在各自首都为对方的建馆及其执行任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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