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高崎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在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抓到一个“李鬼”,这个“李鬼”涉嫌用泰国产莲雾假冒台湾产地莲雾进行销售。这是厦门建立全国首个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以来,查获的首个侵犯台湾农产品知识产权案。
2月9日,高崎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在进行节前市场检查时,发现在台湾水果销售中心的B58号店内摆着两箱泰国产莲雾,但包装箱上却写有“台湾黑珍珠莲雾”字样。记者在现场看到,个头较大暗红色的泰国莲雾与个头较小粉红色的台湾产地莲雾相比一目了然。
早在去年11月,厦门市工商局就出台了“台湾水果身份证”政策,要求上市的水果标签要注明台湾产地水果或台湾品种水果,以保护台农的合法权益。工商执法人员发现,B58号店不仅标签不规范,店内还有二十几个不规范的包装箱,上面写着 “台湾精致水果”、“台湾珍品”字样。执法人员当场把标志不规范的外包装箱没收,并要求其将涉嫌假冒台湾产地水果下柜,责令该店立即整改。上图:工商人员现场查获假冒台湾产地的莲雾和包装箱。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