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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将中正纪念堂列为"暂定古迹"


2007-03-06 08:08:50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36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教育部”打算拆除中正纪念堂围墙,台北市政府紧急提出反制措施,准备近日将中正纪念堂列为“暂定古迹”,力抗“中央”拆围墙。

 

据报道,北市文化局昨天引用文化资产保存法第十七条,依人民陈情案紧急启动古迹审查程序。文化局今天或明天将发文知会“教育部”,发文后,中正纪念堂即列为暂定古迹,视同指定古迹,不得任意变更或破坏。

 

市府随后将组成古迹鉴定小组,会勘后,再举行公听会,全案即送北市古迹审查委员会审查。北市须在六个月内完成审查,必要时得延长一次,否则视同放弃。换句话说,北市以“暂定古迹”来对抗“中央”的期限,最长可达一年。

 

依“文资法”规定,拆除或毁损古迹之全部、一部或其附属设施,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其损害部分应回撤消状;不能回撤消状或回复显有重大困难者,应赔偿其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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