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局长”谢志伟偕同“政务委员”许志雄召开记者会,宣布撤销NCC通过中广股权转让及负责人变更的决议,同时将中广负责人赵少康、NCC主委苏永钦等其它四位委员依图利罪移送法办。
谢志伟的这项举动十分荒唐可笑,完全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首先NCC依“立法院”通过的组织法成立,它是一个“行政院”大结构下面的独立机关,不是隶属于“行政院”的单位。NCC所决议的事项,享有它的独立性与权威性,“行政院”无权认定有效或无效,否则NCC管理的业务直接由“行政院长”下条子决就算数好了,何必又依政党比例成立NCC委员会?NCC批准赵少康接掌中广公司,如果有人认为不妥,径可以要求NCC复议。任何人从本议案中掌握了不法行为的具体证据,更可以依法一状告上法庭,请司法体系秉公处理,追究不法份子。“新闻局长”在记者会上越爼代疱,撤销NCC的决议,他们是凭那一项权限可以这么做。更可笑的是“行政院新闻局”只是一个负责宣传的小衙门,又有什么权利将NCC的五位委员和一介平民赵少康依图利罪依送法办?这种非份越权,官小但气粗,嚣张跋扈、莫此为甚!谢志伟、许志雄胆敢在众媒体前做出如此缺乏法律常识的声明,直令人扼腕叹息。“新闻局”没有任何权力移送任何人法办,民进党政府的众位官僚,真的程度竟然如此低下,竟然不懂得行政和司法互相保持独立的基本原则。据说谢局长还在德国得了一个什么博士学位,看来再多的学位也对他们帮助不大,一旦做上了官,就要昧着良心为巩固政权当传声筒、狗腿子。
NCC当天有七位委员召开记者会,苏永钦主委指“行政院”将他们移送法办,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但是“行政院”对他们的人格、名誉已经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苏主委认为,所有做出这些行为的人,以后要负起可能的法律责任。NCC负责通讯传播监理业务,法有明文,它不再属于“行政院”的工作,“行政院”凭什么摆出上司压下属的嘴脸撤销NCC的决议,根本是越权的行为。
民进党政权一直很不满意NCC的组成,因为他们在委员会中未能占到多数,缺乏民主风度的民进党,就采取处处掣肘,无理取闹的战术,一定要把NCC整垮或弄到瘫痪的地步。苏永钦主委指出,NCC算是台湾的第一个超党派独立运作的机构,它的权限与定位必须要尽快厘清,否则第二第三个性质相同的机构成立之后,将面对更多的困境,NCC已经申请大法官就此“释宪”。中广负责人赵少康也正准备向法院申告谢志伟。
类似的独立机构最令人瞩目的就是“中选会”,目前的“中选会”是个非法组织,它未经过“立法院”立法,便经执政党任用政治倾向偏绿的人士充当委员,由这批人物当选举裁判,民进党在实力接近的选战中战无不胜,就可以理解了。钦定的“中选会”对民进党维系政权极为重要,事关生死,他们绝不退让。故此在“立法院”讨论中选会组织法时,民进党全体动员,以肉身博斗的方式阻挠议事进程,打的头破血流。“中选会组织法”到现在还是无法审议,就这么拖下去,也遂了民进党的本意,保存既有的“中选会”,关键时刻再由这批狗腿子促成民进党执政。
就是这个样子的无赖政党,什么下三滥的手法都使的出来。“行政院”随时摇身一变,可以扮演司法单位,动辄将人移送法办,但是怎么移送却见不到他们的行动,因为他们根本不具备这个权限,全是骗人的。只求达到宣传效果就好,“新闻局长”不就是要搞宣传吗?。民进党的“立法委员”又要兼任职业流氓打手,经常党中央一声令下不分男女在议事大厅中一拥而上,不顾颜面、丑态百出,臭名远扬国际而不知耻。无法无天到了不堪的地步,难道就没有制裁他们的办法了吗?民众当然可以用选票来选择未来的政府和民意代表。但是为什么每次还有人投票给流氓政党?这就叫什么样的民众出什么样的政府。无怪乎很多人对台湾的民主万分失望。(言浩曾任联合晚报主笔 中国时报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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