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选举”气氛愈炒愈热之际,陈水扁宣布大赦减刑,当然有其“选举”考量。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发表小社论指出,不过,讨好受刑人及其家属,可能得罪一般选民,更得罪受害人与其家属。这笔“选举”生意,并非稳赚不赔。
一九八八年美国总统大选,民主党候选人杜凯吉斯是个自由派,他在马塞诸塞州州长任内,推动新制,让表现良好的受刑人周末“放风”回家。这项德政立意甚佳,可让受刑人与社会、家庭不至脱节,有助更生。
但是很不幸,其中一位放风受刑人,闯进汽车旅馆,攻击、强暴一对新婚度假夫妻。
于是,共和党拍了一部竞选广告,显示麻州监狱与良民客厅之间,只隔着一道旋转门。此外,媒体逼问杜凯吉斯︰“如果被强暴的,是你老婆,你还放不放受刑人?”
那次大选,杜凯吉斯惨败给老布什。
小社论指出,现在,阿扁一声令下,“行政院”受命展开减刑作业。尽管“行政院”小心谨慎,弄出一堆“但书”,降低减刑争议,但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这次减刑出狱的大批受刑者,只要有一个人出来之后,再犯大案,惊动社会,那么,这笔帐会全算在阿扁头上,民进党大概得在“大选”中,弃子投降。
台湾不是严刑峻法的“国家”,“法院”又宁可轻判,不愿重判;判刑入狱后,假释条件宽松,形同减刑。社会上,早就有“受刑人有人权,被害人无人权”之讥。
苏贞昌大声疾呼,要整顿治安之际,陈水扁却来个大赦减刑,这不是很矛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