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中小学教科书全面去中国化!国父、国画、国字、国剧、古人、水平、中日(甲午)战争、两岸、台湾地区……等词,都被“教育部”列为“不适合用词”,应当的用词,是孙中山、中国水墨画、中国文字、中国京剧、中国古人、水平、日治、清日战争、两国、我国(或台湾)……等词。
“民族英雄”具有争议性
“台湾僻处我国东南海域”的课文叙述,更不行,因为这种说法是以中国大陆为核心、以台湾为边陲,明显贬低台湾地位。“郑成功从荷兰人手中收复台湾,所以后人尊其为民族英雄。”这也不行,因为“收复”和“民族英雄”都是有争议性的价值判断用词,必须修改或删除。
台湾“教部”半年前委托“台湾历史学会”进行一项“教科书不当用词检核”计划,检核对象含括小学、中学及高中各版本教科书。这项检核计划日前完成,“教部”随即函转各教科书出版社“参考”。
教部强调无关意识形态
“教育部国教司长”潘文忠表示,中小学教科书开放民编后,用词混淆,对中小学生造成困扰,“部长”杜正胜发现这项问题后,才指示委托学者专家进行检核。几经琢磨,“教育部”决定委托“台湾历史学会”进行这项研究,因为较混淆的用词,几乎都是历史造成的。他强调此举是专业的研究,和意识形态无关,也无强制修改之意。
这份厚约三百页的检核报告,是“教育部”废除“统编本”实施“审定本”教材以来,首度发函各教科书出版社,统一规范攸关“国家认同”的相关用词。现行的中小学各版本教科书,被检核出来的不当用词,总计不下五千词。
这份报告检核检核标准不外乎以下几项:
第一、不客观的历史价值判断,刻意褒扬或贬抑的非中性词汇。例如“国父孙中山先生说……”,应改为“孙中山先生……”。

“全省各地”用法不标准
第二、自我矮化为地区或主体意识不清。例如,“台湾地区”、“全省各地”、“两岸”等,都是不适合用词。
第三、对中国的称呼未反应历史事实与政治现况。例如,应称“中国”却称“我国”,如:“王羲之是我国著名的书法家”这段课文中的“我国”应改成“中国”。
第四、台湾与中国大陆分属不同政权时期的叙述,对中国的地名、历史朝代、特定人物等,未加注国名。例如,“余光中,福建省永春县人……”,应当改为,“余光中,原籍中国福建省永春县……”。
第五、叙述日治时期台湾的人、事、物,却用大清帝国、中华民国纪年;如应把日治时代的民国廿三年,改为公元一九三五年。
“中外”游客应说国内外
第六、对于特定词汇的使用不够精确。例如,指称中国特有的文物、书画等,却使用“国字”、“国画”、“国剧”、“京剧”、“古典诗词”等词汇。
第七、叙述时间或对象泛指中国古代或是古代之人,却用“历史上”、“古时候”、“古代”、“上古时代”、“老祖宗”、“古人”等词汇,应都改为“中国古人”。
检核报告指出,在近现代“中华民族”一词未出现前,应用“华夏民族”;“外省人”也应改成“中国各省随中华民国政府迁台人士或新住民”;“国历”应改为“阳历”;“中外游客”应改成“国内外游客”。
报告检核出来的不适合用词中,以中国地名前未加注“我国”用词最多,逾二千个。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