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今天刊登署名评论文章说,陈水扁的“入联公投”扰攘了一个多月,日前,台湾当局终于致函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提出申请“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这表明陈水扁在“台独”路上又向前跨出了一大步,不过,笔者料定,这一步方向出错,必定踢中大石头,踢痛阿扁们的脚趾头。
失道寡助 陈水扁赤膊上阵
文章分析,首先,各方不难看出一个大变化:往年台湾的十几次“入联”之事,都是由“邦交国”代为提出的,其中自然有“银弹外交”所发挥的作用。但是,近几年来,台湾的“邦交国”日见减少,现存的“邦交国”只剩下二十多个,且均为小国、穷国、非主流国家。即使如此,其中部分“邦交国”亦盛传“关系不稳”、“恐生变化”。有些“邦交国”的领导人以各种理由避见或拒见陈水扁、吕秀莲等人,更让台湾当局忧心不已。一些与台湾有低层次非官方或半官方关系的国家,如委内瑞拉,已通知台湾代表处工作人员的特别居留将不再延续,此事可能成为“断交”后办事处遭驱离的首个例子。台湾的“外交”处境十分凄凉,无人愿意“帮忙”申请“入联”,陈水扁当局只得赤膊上阵,自行致函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了。
其次,潘基文的“一个中国”立场是众所周知的事,且勿论中韩友好,根据联合国规章或决议,或根据联合国绝大多数成员国的“一中”政策,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又如何能“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事实上,七月中旬有一项消息称,台湾当局今年年初曾向联合国申请成为《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缔约国,结果,潘基文以联大二七五八号决议为由,具名退回该申请。(申请书由台湾委托“邦交国”瑙鲁转呈,所以也退回给瑙鲁。)其中主要的一条理由是,“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没有主权国家的地位,不可能成为相关公约的缔约国。照说,这已是台湾的“前车之鉴”,但陈水扁的脸皮,诚如“红衫军”所歌唱的“比城墙还厚”,竟然还好意思致函潘基文,要求“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由此可见,陈水扁等人为“台独”是无所不用其极,连“礼义廉耻”都可以不顾了。
搬起石头砸自己脚
第三,美国对台湾当局“入联公投”之类的图谋明确表示反对,指责为“单方面企图改变台海现状”。台湾“入联公投”也明显惹恼了布什总统,布什指阿扁一再食言,他在国务院送呈的相关声明的草稿上亲笔加了一句,指陈水扁“一再对布什总统以及国际社会所作的各项承诺背道而驰”。美国国务院声明,“台海和平与稳定,是台湾人民的关键利益,也符合美国安全利益”,“我们促请陈水扁展现领导风范,拒绝这样的‘公投’之议”。面对美国的严厉态度,陈水扁仍死心不息,公开说什么“不要又怕大陆又怕美国”。这显示陈水扁有意拿二千三百万台湾民众的福祉,来作一场世纪豪赌,表现出他政治赌鬼的本性。这无疑是阿扁在玩“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自残式的游戏。“玩火者,必自焚”,这一规律,勿谓言之不预也。
文章说,“入联公投”或“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都是“台独”阴谋,都是触及中国《反分裂国家法》底线的危险行为。惟两者仍有某些差别:“入联公投”是明目张胆的直接抵触,“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还必须过联合国这一关。以往十多次“入联”申请,均由“邦交国”提出,结果全部都被联大总务委员会封杀,即没有一次可以真正列入议程,联大不必对此进行讨论。原因很简单,也就是“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既然绝大多数的联合国成员国(包括全部大国、强国、主流国家)都奉行“一个中国”政策,联大又怎么可能支持台湾当局这种搞分裂、闹“独立”的丑恶行为?“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的申请信函,也只能是阿扁们的春秋大梦而已。
“入联公投”就更为严重,台湾“朝野”对此也心知肚明,所以“立法院”对此已否决过一次,只是陈水扁和民进党还有痴心妄想,不肯罢休。北京态度非常明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七月二十日表示,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四条、《安全理事会暂行议事规则》第五十八条、《联合国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百三十四条,只有主权国家才能申请成为联合国会员国。国际上普遍通行的准则是:一国的内政,一国的内部事务,倘有某地区闹“独立”,就“人人得以诛之”。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入联公投”的危险性质,台湾当局好好想多几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