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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发动变相"法理台独"公投意欲何为?


2007-06-20 13:45:52         华夏经纬网

    澳门《新华澳报》今天发表评论文章,指出陈水扁关于在明年“总统”选举时实行“公投绑大选”,而“公投”的题目是“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的谈话发表才不到二十四小时,美国国务院官员就重申,美国反对任何设计来片面改变台海现状的行动,包括“是否以台湾为名申请加入联合国”的公民投票。因为这样的公投对美台现状没有实际影响,但会增加台海紧张,美国敦促陈水扁展现领袖风范,摒弃这样的公投提议。而在日前,正在台北活动的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薄瑞光也明确告诉陈水扁,“我们的态度很明确,你们也清楚,到时真的做了,我们一定会讲话,不会没反应”。因此可以说,陈水扁的这个“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公投”,已与美国摃上。尽管陈水扁心中也明白,届时美国将会对他施以降低过境美国待遇甚至是冻结军购等的惩罚措施,但只剩下一年任期的他,似是对此已满不在乎了。他所要的,是在已无法实现其“公投新宪”计划下,以“公投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来抚补其遗憾及宣示“阿Q”式的“胜利”,以及透过“公投绑大选”,发挥动员支持者出门投票的效果,力保政权仍然掌握在民进党的手中,既是为“神功”--实现民进党的长期执政,也是为自己--确保自己的贪渎犯行不会被公权力追究。此外,也是为了干扰一下将于几个月后举行的二零零八北京奥运。

  文章表示,实际上,众所周知,陈水扁在其第二个“总统”任期内的最大目标,是要透过“公投新宪”来实现“法理台独”。为此,他曾提出过一个推动“公投新宪”的“时间表”:一、二零零三年十月,成立“新宪法小组”,规划“制宪”方式与“制宪”推动具体时程,进行“新宪法推动委员会”成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二零零四年六月,成立“新宪法推动委员会”,征求各政党、民间各团体与各领域学者专家对“新宪法”的意见,进行汇整与条文研拟,举办各项公共讨论,以一年为期;三、二零零五年五月,“新宪法推动委员会”提出“新宪法”的具体建议内容、条文与方案;四、二零零五年五月,“制宪会议”成立,由各界人士组成的“制宪会议”,以“新宪法推动委员会”所提出的建议内容、条文与方案为基础,整合各方意见,以一年为期;五、二零零六年六月,“制宪会议”提出“新宪法草案”并公告“草案”内容;六、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日,由人民进行“公投”,决定是否通过“新宪法草案”内容,人民通过“新宪法”后,由“总统”公布;七、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日至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进行配套立法;八、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新宪法”于新任“总统”就职日正式施行。

  然而,由于岛内“求和平、求稳定、求发展”民众的强烈反对,而在“立院”占过半优势的国亲两党“立委”又在“一阶段修宪”中为未来“公投新宪”设置了很高的“门槛”;大陆方面颁布了《反分裂国家法》,作为遏止“台独”分裂行为的法理武器;美国方面也多次强调陈水扁所承诺的“四不”,向其施加压力,故陈水扁的上述“公投新宪时间表”,也就不能付诸实施,只能是由民进党及他的御用学者搞了几套“新宪草案”,但至今仍未能提交“立法院”,更遑论付诸“公投”。因此,他的要在卸任时实现“法理台独”的图谋,已经注定破产。这对要建立一番“历史功业”的陈水扁来说,可说是终生遗憾,而且也是大失“面子”。但是,他却并不死心,仍要千方百计实现其“法理台独”的美梦。既然“公投新宪”受到“高门槛”的程序限制而难以实现,就另辟蹊径,循“门槛”较低的规范非“修宪”议题的《公民投票法》“突围”,而发动“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公投。因为“门槛”相对较低,或可被他蒙混过关,又因该议题带有变相“法理台独”的性质,而可在最大程度上抚慰其无法实现“公投新宪”的遗憾。何况,以“二千三百万人民的意志”,来向国际社会“发声”,既是体现“主权在民”,又是展示民进党当局谋求“独立建国”的野心,足可收到“政治宣示”的效果。与他未来过境美国的待遇将会被降低相比,当然是前者更为重要。

    陈水扁将“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公投”的实施时间点,设定为与明年三月“总统”选举投票同日进行,亦即实施“公投绑大选”,也是一个政治“阳谋”。虽然其表面上的理由,是可以节省社会成本,避免劳师动众,但其真正目的却是,“公投绑大选”既可以提高投票率,动员民进党的支持者出来投票,又因“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的公投议带有较强的欺骗性,可以骗取中间选民将手中选票投给民进党的候选人。

  文章点出,实际上,二零零四年“总统”选举过后,民进党内部曾有过总结,认为陈水扁在“连宋配”高民调的极不利情势下仍能险胜,因素固然很多,但“公投绑大选”却绝对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不是“公投绑大选”,也如果“公投”的议题不是颇能打动中间及浅绿选民人心的“反飞弹”,是催促不了那犘多的“隐潜选民”出来投票的。而这些选民的投票抉择,往往是倾向于民进党。陈水扁吃过这个“甜头”,当然是食髓知味了。何况,透过“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公投,“炒热”这个变相“法理台独”的议题,也将可令部分台湾民众潜在的“法理台独”意识强化为显性的“法理台独”意识。因此可以说,陈水扁的“公投绑大选”,既是目的论,又是方法论。

  值得注意的是,陈水扁明年三月实施“公投绑大选”之时,距离北京举办二零零八年奥运只有半年的时间。倘在此时北京强烈批判陈水扁当局的变相“法理台独”行为,陈水扁当局就必然会以其老厚脸皮及娴熟文宣伎俩,向国际上诉说“台湾人民的民主权利”遭到北京“打压”,甚至呼吁各国运动员“抵制”北京奥运。因此,陈水扁的“公投绑大选”,也是冀能收到干扰北京奥运的附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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