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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崩坏 台湾动乱将不知伊于胡底!
2007-04-16 12:38:34
华夏经纬网
台湾《联合报》今天发表社评说,虽然于法无据,台湾“行政院”仍宣称将“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两名委员停职,NCC则表示将会在收到处分后依法诉愿及提起行政诉讼。
其实,NCC在处分TVBS为黑道掌镜事件时,坚持限期要求该电视台撤换主管人员,亦是于法无据,但最后该台主管只能辞职息事。
社评说,法治国家严格要求政府依法行政,目的在于制约政府权力,保障人民权益。像径自对NCC开铡这种公然违法滥权的事例,在正常民主“法治国家”殊难想像,称为对“民主宪政”的倒行逆施亦不为过。然而,这类事例在近年来却层出迭见,并集中出现在台湾政府,其影响尤其恶劣。
例如,“行政院”为配合民进党欲推党产公投的政治策略,故意绕开法定审核机关公投审议委员会,而以诉愿委员会越权作成决定,再由迎合党意的中选会付诸执行,成为未来“立委”及“总统”两项选举的重大变数。主政者自知民进党不能掌握公投审议委员会,竟违反公投法来举办公投,悍然以行政权力强行推动自己的政治策略,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大有可议。
再如,“行政院”为配合当权者操作“台独”及族群议题,遂不顾一切进行所谓“正名”,并拿政府可操控的公营事业作牺牲品;像中华邮政在法律未修改的情况下,亦强制改名,争议延烧到相关预算问题,至今未解。
社评指出,更有甚者,“行政院”违反航发基金章程的规定,强命其投资高铁四十五亿元,主其事者唯恐如此明显的违法行为在申报法院审查时过不了关,竟刻意回避司法监督,而径行向法院的登记处申办变更章程。如今,其申办还是因于法不合而被驳回,主事者竟称“申办没有次数限制,还会再申办”云云。无法无天到此地步,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探究此类胡作非为的背后原因,绝大多数出自于政治私心,要利用公权力和公共资源,谋取一党一人的私利;像NCC那样,因屈从于一时的政治压力,未能坚守原则而违反“依法行政”立场的例子,算是少数。
平心而论,NCC两名委员任用亲属担任司机的行为,在道德上确有可议,但就法论法,“行政院”却绝对没有加以停职的权力。而且“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依法独立运作,“行政院”亦绝对不能干涉其职权,对其处分决定指手划脚公开批评。更何况,“行政院”种种违法行为较NCC严重得多,为何不见有人承担责任并停职?事件中“行政院”强调自己是最高行政机关,有监督之权;果然如此,“行政院”岂不应检讨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足堪表率?
民主政治就是法治政治。无人可以在法律之上,亦无人可以在法律之外;因此,政府行政亦不可在法律之上,不可在法律之外。以此类推,“总统”亦在法律之内,须受法律规范;“行政院长”亦然。然而,如今所见政府行政经常凌驾于法律之上,跳脱于法律之外,未能依法行政,这根本是民主法治的罪大恶极与倒行逆施。此次“行政院”镇压NCC,亦根本不是“民主法治”,不是“依法行政”,而是违法滥权的政治整肃。
社评表示,台湾政府不依法行政,率尔违法乱纪的事例愈来愈多,倘若这种法治崩坏的现象不能遏制,则法律制度均将归于无效,台湾政策、公共事务一概以权谋为依归;一旦到了这般田地,那就是成了丛林政治,台湾动乱将不知伊于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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