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日前就中广的股权转让案作成了决议,然而据媒体报导,“行政院”却在完成内部调查后,将径自撤销原许可决议,而且要将五位委员移送法办。我们认为,“行政院”此举完全无视民主“宪政”之原理与法治之原则,以“宪政”危机来形容,并不为过。
台湾《中央日报》今天发表社论说,NCC之设置,实为台湾民主政治发展史上一项重要里程碑。言论自由为民主政治之基石,而媒体则为言论自由之重要工具;欲维护言论自由,则应禁止所谓的“党”、“政”、“军”介入媒体,破坏言论自由;而媒体之管理,也不应由行政权来专擅,以免假公权力来贯彻政党之意志。NCC的设置,即是基于此一原理,而且在该会组织法中明定,该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且将“交通部”及“新闻局”有关通讯及媒体管理的职权,均移由NCC行使。
社论说,NCC既为一独立机关,“行政院”虽有监督、预算、人事之权,但不应成为其职权行使的太上机关。所谓独立机关,系指其职权的行使事先不需其它行政机关的核可或同意,其它行政机关,即使是“行政院”,也不应对其职权行使作任何的指示或命令,事后对其决议也没有撤销之权。换言之,没有任何行政机关可以在事前或事后干预该会职权的行使,否则其独立性将消失殆尽,与一般行政机关无异。
当然,该会的任何处分,并非不受监督,权益受损者有诉愿之管道,委员有任何失职之处,也有“监察院”可以行使纠弹之权。我们在此要特别强调的是,维护一个机关的独立性不易,破坏一个机关的独立性却易如反掌。一个社会民主制度是否可长可久,在于一些独立机关,包括司法机构、选委会、通讯传播委员会等机构,能否建立不可撼动的公信力。任何的执政党,都希望这些独立机关能够倾斜运作,以维护政权,因此常牺牲制度以成全政党,这是政党的天性。“中选会”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
二00四年选举时,“中选会”为了配合民进党的“公投”绑“大选”,可以说极尽配合之能事,使“中选会”的独立性备受质疑。现在民进党控制的“行政院”故态复萌,又想染指NCC。“行政院”的目的,其实是想阻挠中广股权的转让,至于该会的独立性,在“行政院”眼中,根本不值一文。
我们庆幸的是,NCC的委员虽由政党推荐,却能在就职后,形成一致的共识,超越党派运作,不受“行政院”之要挟。在我们看来,这不仅是捍卫该会独立性的战争,也是捍卫言论自由的战争,社会各界都应支持该会共同抵抗“行政院”的违背民主、违反“宪法”之举。我们也呼吁张俊雄先生,以台湾民主为念,不要轻易摧残NCC的独立性,否则历史中记下一笔,又岂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