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华园大当家陈胜福二十年前婚外生女一事被媒体揭露,斗大的标题都说孙翠凤“含悲”二十年。当事人被迫出面说明,态度从容自若,彷佛一切早已云淡风轻,却不知媒体何故又来吹皱春池。此时此景,不仅让人为陈家感到心酸,也对台湾媒体任意掘人隐私的作法感到相当失望。
媒体总喜欢把“知的权利”挂在嘴边,然而知的权利可以任意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吗?大人一时的错或许应受责难,但他们无辜的下一代呢?媒体是否体谅过陈家女儿贝贝的心情?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敢问各位媒体大人,换成是你,希望内心的煎熬被公诸于世吗?
犹记得去年,王建民曾为身世拒绝台媒采访。当时岛内媒体几乎无人敢批评他半句,反而自我检讨的声浪此起彼落。没想到事隔不到一年,当初自省之声犹在耳际,媒体“白目”的本性却再度复现,只是这回倒霉的换成了明华园。倘若新闻媒体无法改掉利用他人痛苦搏取阅听率的邪恶本质,那么又何必“自我检讨”呢?
坦白讲,不论是王建民的身世,或是明华园“二十年前”的外遇风波,都与民众“知的权利”无关,因为那些都是他人的隐私,任何人都不应、也无权过问。诚挚地希望媒体朋友,多作有关国计民生的深刻报导,少谈别人的八卦,这才能称得上“格调”。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