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10月1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等法院”今天首度开庭审理马英九特别费案,马英九向法官表示,他既没有犯罪意图也没有犯罪事实,也认为检方上诉并无理由。
据报道,前台北市长马英九今天首度到台湾“高等法院”出庭应讯,对于法官表示,检方除了起诉马英九涉嫌“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利用职务上的机会诈取财物罪之外,还认为马英九有可能涉及“刑法”的加重背信罪,因此讯问马英九对检方提出上诉书和补充理由书有何意见。马英九表示,他根本没有犯罪,既没有犯罪意图也没有犯罪事实,这些他在一审时已经做过相同的陈述,法院也判决他无罪,他因此认为检方上诉并没有理由。
马英九向法院声请传唤台北市主计处长石素梅出庭作证。马英九表示,在2006年7月以前,他并不了解特别费全部都必须使用于因公招待馈赠,直到2006年8月特别费案开始之后,他请教台北市主计处长和法规会主委,并且查阅相关函令之后才知道。
据悉,检辩双方各自向法院声请传唤一名证人,法官并没有当庭作出是否传唤的裁定,只表示如果同意传唤,将在下一次就请证人出庭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