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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 专题 > 新闻台湾 > 2006“弊案”搅乱台湾岛

“转型正义”


2006-12-21 16:01:42         华夏经纬网

813日,陈水扁首度对“国务机要费”作出响应,他说:“这是整个转型期的后遗症,过去可以,现在不可以,这就是进步...但在改革的过程当中,不能够有双重标准...过去不对,可以原谅,而现在的不可以,就说成是特权、贪渎。”

 

陈水扁以他人发票,核销“国务机要费”,说是转型后遗症,并以“为什么以前可以,现在却不可以”为口实,企图自我辩解。这样做,连“转型正确”都谈不到,他却自我提升等级,硬说这是“转型正义”。西方人要是看到这种“正义”,恐怕会笑得满地打滚。

 

身为台湾地区领导人的陈水扁,以及一位民进党的负责人,竟然公开宣讲“贪污合理,A钱合法,反贪污有罪,反腐败倒退”。一句“转型正义”,把他及家人违法乱纪,伪造文书,用假代发票报销巨额“国务机要费”,操纵内线交易,侵吞公共资产等所有的权钱交易,说成是“多元政治”形成、社会转型完成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在陈水扁看来,“政治转型”就是新一轮的权钱交易,“政党轮替”就是新一轮的捞钱机会。民进党主席游锡堃附和称,对高官的“道德标准”是“封建和人治”。(包玮玮根据媒体相关报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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