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10月3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向法院要求返还机要费案卷证资料,台湾“高等法院”做出要求一审重新审酌谁有权提出的裁定后,陈水扁及吴淑珍等人均向高院提出抗告。
据报道,“高院”昨天收到陈水扁及吴淑珍等人的抗告。律师团指出,“高院”以“大法官”释字六二七号精神组成特别合议庭审理,却以一般案件标准认定“总统府”才有权声请发还相关证卷资料,论述有问题,让人感到困惑;律师团也质疑“高院”引用错误法条。
陈水扁提出的抗告理由,还一并质疑“高院”由五名法官组成特别合议庭,有无违反法院“组织法”等疑义。至于“高院”认为吴淑珍等人无权提出抗告,吴淑珍等人仍坚持提抗告,“高院”要不要将全案送“最高法院”审理?合议庭将在讨论后作出决定。法界人士指出,全案将待“最高法院”做最后裁定,机要费案审理进度势必再受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