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密码
  用户名  密码
安徽 | 重庆 | 贵州 | 海南 | 湖北 | 湖南 | 江苏 | 江西 | 天津 | 黑 龙 江 |
宁夏 | 青海 | 山东 | 山西 | 陕西 | 四川 | 新疆 | 浙江 | 辽宁 | 新疆兵团 |
网站导航
香港镜像
繁体简体
当前位置: > 专题 > 台海评论 > 纪念两岸交流20年

台商张先生询问怎样预防、处理合同诈骗


2005-03-30 00:00:00         华夏经纬网

台商张先生问:我们是在广东投资的台商,1998年曾有一名男子直接到工厂订货,他拿出北京一家知名企业的名片,告知送货地点,并且当场支付30%的货款,余款货到付清。公司如期交货,但对方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未当场付钱,等第二天再前往,已人去楼空,向该知名企业查询,公司负责人则称该男子并非员工。我们遭冒名者诈骗货物,应如何处理、预防?

答:根据所讲述的情况,我们认为冒名者的行为涉嫌《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 对照上述合同诈骗罪的特征可见,冒名者虽然并未与贵厂签订书面的经济合同,但由于其假冒知名企业员工,以知名企业的名义向贵厂订货,并支付了一部分贷款,事实上已与贵厂形成了表面上看似佥有效的合同关系,因此,冒名者的诈骗行为不是一般的诈骗行为,而是合同诈骗行为,即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了贵厂的货物。贵厂应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为名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侦查,再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处冒名者承担刑事责任和对贵厂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经济交往中,不法分子经常通过表面上看似合法的手段,与企业或个人订立看似有效的经济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令有些企业或个人上当受骗,蒙受了不同程序的经济损失。台商应具备防范意识,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为稳妥起见,台商可要求客户出示所属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审查该单位是否经过工商年检,就可以基本了解该单位是否存在;对于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应审查其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等反映其自然状况的有效证件。也可通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查以上情况,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银行、税务部门以及与其有经济往来的单位或个人了解其资信状况。其次,要求对方经办人出示所属单位开出的介绍信,或直接向该单位查询是否确有其人。如此,签订经济合同时被骗的可能性就小得多了。

如果遇到有人伪造、变造某单位公章,而且此人并非该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虚构事实,私刻一个本不存在的“单位”的“公章”,并以此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的,被骗当事人应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向公安机关报案。

 共1页  1 

 
发送给好友】【打印 】【 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剩余 字 验证码:    
 网友:
 密码:
 
如果不是本站用户,请注册
本站检索
文章排行
 陈水扁弊案五大悬念待解
 台一黑客入侵女子电脑 遥
 巨额现金“蒸发”?特侦组
 杜丽萍的供词全是漏洞啊
 港人夫妇懒得做爱?调查显示频
 新丝路中国模特大赛总决赛
 谁是杜丽萍?
 陈水扁吃粥配香肠 看守所
 欧盟干涉中国处决台湾间谍
 昆明一超市歹徒劫持人质被警
 外交部发言人就六方会谈、
 拜访范逸臣老家 小心马拉
 范逸臣阿嘉上身 MV神速搞定
 香港商界十大钻石单身汉
 混迹在娱乐圈的那些两岸三
精彩专题
 
- 胡锦涛出席国际金融峰会
- 海协会协商代表团赴台
- 纪念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
- 聚焦2008美国大选
- 陈水扁密帐丑闻曝光
 
- 网络涉台媒体河南行
- 2008两岸媒体赴湘采访
- 2008七彩云南古镇行
- 海峡两岸李时珍论坛
- 筑台两地教育交流研讨会
 
- 冬季美食火锅盛宴
- 四季保健之冬季保健
- 第七届中国(珠海)航展
- 乌龙茶的韵味世界
- 无声的杀手:高血压
 
Copyright  2007 By www.viewcn.com & www.huaxia.com
版权所有 华夏经纬网 京ICP证010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