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得把“狗头”拍回来不可?
文物是我国的瑰宝。有的文物,通过外交途径要不回来,那买回来还不行吗?可问题是,我们有什么理由拿从国民口中省下的银子拱手送给那些用武力掠夺我们文物的强盗?这样的商业行为,一方面在客观上承认了对方以前的盗掠行为的合法化;另一方面也助长了抬价之风,对手明知你志在必得,那你就多准备些钱吧。当年国家遭劫已是一难,今天又得花巨资购回,再受一劫,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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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头是没有止境的!
因战争掠夺造成的文物外流,政府必须制定相应的原则,绝对不能与文物拍卖方进行任何交易。中国究竟有多少文物流失海外,恐怕谁也没办法给出一个确切的数字。据说法国枫丹白露宫中国馆所藏全部是1860年英法联军抢劫自圆明园的文物,件件都是无价之宝。而巴黎吉美博物馆藏品里的中国文物更是达3万多件。国家与民间能有多少的财力用以购买被抢文物,这一点不能不令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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