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分裂法”震慑台独 |
| 有分析认为,随着《反分裂国家法》审议、通过,台湾一边是反对之声日渐高涨,另一方面该法的震慑作用也可能促使"台独"阵营分化。台上的陈水扁可能不得不考虑大陆的坚定政治意志;台下一旦看到陈水扁"退却",必会指责陈水扁背叛"建国理想",甚而可能发动"公投"罢免他。可以说"反分裂法"对岛内政治生态也是个考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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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法律手段打击“台独” |
| 在现行对台方针政策的基础上完成特别立法,是中国政府"依法治国"的需要。这有利于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对台方针,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充分体现中国政府与人民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也表明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祖国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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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反分裂法"正当其时 |
| 此时制定一部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反分裂国家法》是非常适宜的,它有助于提高中国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也有助于台湾同胞进一步了解祖国大陆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更会有助于加强中国高级领导人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使命感,以便运用他们最大的政治智慧,去实现国家的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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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分裂法"彰显五大意义 |
|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将提交12月25日-29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内容尚未公布,已引起两岸和海外广泛、强烈反应。这在意料之中,因为这是一部具有强烈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重大法律,是一件非同凡响的重大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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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当局呼喊“反并吞” |
| 针对北京即将审议的《反分裂国家法》,台湾行政院长谢长廷发表所谓五点声明,攻击大陆制订《反分裂国家法》缺乏智慧、将破坏两岸未来共生基础云云。而民进党及台联党则宣布将于3月6日,分别发动所谓'反并吞'游行,全力与反分裂法进行对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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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分裂法"的非和平方式 |
| 所谓"非和平方式",未必就是暴力的,它涵盖"准暴力"和"非暴力"的形式。比如,大陆回收香港前,军方做好万一英国毁约不走的"非和平方式"准备,包括实施战略控制或封锁的准暴力手段;或限制对香港供水(香港水源来自广东)等非暴力措施,尤其后者不费一兵一卒,就能在几天内迫使英方屈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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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对台政策显现新思路 |
| 2005年1月份的最后几天中,两岸关系中接连发生了三件大事:一是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纪念"江八点"十周年座谈会上发表讲话;二是春节包机顺利起飞;三是汪道涵派出代表飞赴台湾,参加辜振甫先生的公祭仪式。有分析认为,上述三件大事集中发生并非预先设定,但是如何操作却显然经过精心考虑,呈现出某种逻辑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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