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10月7日讯:台湾《联合晚报》文章说,四处趴趴走的陈水扁,预告他即将被羁押,由于检方掌握的事证渐多,连同今天被声押的吴景茂,已有五名关键被告遭声押,如果检方真的对扁声押,也没啥好大惊小怪的;但检方的考虑面向很多,阿扁会不会被声押,变数还很多。
文章说,依检方办案步骤推测,扁家如有人被声押,吴淑珍的哥哥吴景茂应是排在最前头,接着是陈致中、黄睿靓夫妇,最后才是陈水扁。至于扁嫂吴淑珍,不管公务机要费案或洗钱案,她都是最核心的主人公,却不可能被声押,因为“残疾不能自理生活者”是监所拒收的法定条件,吴淑珍不但残疾坐轮椅,日常活动都需仰仗他人,就算检方敢声押,法院也不会裁准。
文章指出,对于陈水扁会不会被声押?法界人士认为,这是要不要与敢不敢,而非能不能的问题。以检方掌握的公务机要费案事证,不要说现在,早在两、三个月前要声押都可以,何况当前陈镇慧、林德训等“外围份子”都被收押了,若对“核心”的陈水扁声押,可说顺理成章,连阿扁都说他已准备好了,但检方的考量可能复杂多了。
首先,陈水扁毕竟当过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检方要不要声押,顾虑必然较多。第二,特侦组侦办“首长”特别费案时未押过任何人,公务机要费案有点类似特别费案,基于衡平原则,检方不一定非得押扁不可。第三,林德训、陈镇慧等一堆被告都被收押了,阿扁如无串证对象,当然可以不声押。第四,公务机要费案事证明确,检方可迳将阿扁起诉,避掉要不要声押的麻烦。
文章认为,检方要声押阿扁,随时可以发动,情、理、法都站得住脚,但“有没有必要押扁”才是左右检方考量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