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9月5日讯:台湾《联合晚报》文章指出,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侦办扁家洗钱案,昨天传讯扁,并在扁表示腰伤恐难以整天应讯后结束,未料扁离开特侦组后却忘了腰伤,几乎站着召开近一小时的记者会,引发外界非议;其实大家在意的并非扁开不开记者会,而是特侦组对“被告”扁的礼遇。
文章指出,在特侦组侦办扁家洗钱案过程中,外界最常批评特侦组的就是“遇扁家则矮一截”,在各项批评声浪中,有些并非全无道理。像是特侦组首次前往住处就讯吴淑珍时,当初吴对海外账户资金的说法,包括“娘家的钱、陈水扁当律师赚的钱,以及政治献金和投资理财赚的钱”等四大部分,但因未作笔讯,不具法律效力,以致正式作笔录时,吴又改口为“选举结余款”,和扁第一次记者会说法“完全一致”。“案重初供”是查案的ABC(基本原则),特侦组检察官岂会不知。
又如,当陈致中夫妇在“千呼万唤”声中返台后,特侦组竟未在第一时间对两人进行讯问、亦未就其行李进行搜证、甚至搜索,办案先机全失,这似乎也与办案单位过去查案的基本原理相悖。
当然,特侦组对于外界批评的每个事件都有说法和理由,但试问,“其它被告可以这样吗?”看在一般百姓眼中,就是一种礼遇。
文章最后指出,在侦办过程中,特侦组如果不能做到一视同仁,将已卸去扁家外衣的成员视为“一般人”,民众又如何期待特侦组检察官能够“硬起来”,侦办这起史上的重大贪渎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