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密码
  用户名  密码
安徽 | 重庆 | 贵州 | 海南 | 湖北 | 湖南 | 江苏 | 江西 | 天津 | 黑 龙 江 | 河南
宁夏 | 青海 | 山东 | 山西 | 陕西 | 四川 | 新疆 | 浙江 | 辽宁 | 新疆兵团 | 广东
网站导航
香港镜像
繁体简体
  大陆新闻 | 台湾新闻 | 港澳新闻 | 国际新闻 | 综合新闻 | 图片新闻 | 热门点击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 > 滚动新闻

羊城晚报:公路收费问题缺的不是制度


2008-09-05 14:24:30         华夏经纬网

  9月3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颁布《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首次明确规定,一条收费公路的收费时间如果已经超过收费期限2/3,就不得转让其收费权,而经营性收费公路转让收费权后,累计收费期限不能超过25年。(9月4日《羊城晚报》)

  公路收费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反应十分强烈的问题。许多早就收回投资的公路,仍在收费;没有收回投资,但已超过规定收费年限的公路,也在收费。一句话,路在,收费在。

  我们不禁要问,公路收费,何时是尽头?有关部门制定的法规,对收费企业和部门有没有用?

  不管是政府投资还是企业投资修建的公路,在建设过程中,依靠的都是政府行为,在征地补偿、税费等方面,执行的也都是国家政策。但是,公路建好以后,收费标准、收费年限、收费站点设置、路权转让等方面,执行的却是市场标准,一般情况下,不到规定年限,就可以收回全部投资,其他的就都是投资者和路权收购者的利润了。

  我们承认,为了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修路,应当让投资者有所回报。但是,回报也是有限度、有标准的。

  问题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在审批收费站点,明确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时,都是能放则放、能松则松、能宽则宽。收费站点过多、收费标准偏高、收费年限偏长的问题随处可见。即便如此,也没有几条收费公路是认真执行规定标准和要求的,转让路权牟取暴利、超期限收费、超规定收费的公路比比皆是。

  也正因为如此,国家有关部门在对公路收费问题进行检查时,几乎每一条收费公路都存在严重的问题。

  而且,在投资者和路权收购者在获得高额回报的同时,却不加强道路的维护和保养,道路破损现象严重,留下了许多安全隐患。更为严重的,少数投资者甚至以此来要挟政府延长收费年限、提高收费标准。

  事实上,在公路收费问题上,我们并不缺少相应的规定和制度。如果现行的规定和制度能够得到很好的贯彻与落实,公路收费问题决没有如此严重,社会各界也不会反映如此强烈。可是,这些规定和制度,很多都是摆设,投资者、路权收购者没有认真执行,有关部门也没有加强监督和检查。

  我们并不反对有关部门在制度上进行完善和补充,通过制度的完善堵塞管理中的漏洞。但更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制度能够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如果制度归制度,执行归执行,制度一套、执行一套,制度又有什么用呢?

发送给好友】【打印】【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剩余 字 验证码:    
 网友:
 密码:
 
如果不是本站用户,请注册
 
热点新闻排行
·以色列猛烈袭击加沙 奥巴马上任
·绿营追李庆安刑责 扬言今天要包
·高仿真假钞从南向北蔓延 据称部
·牌照发放搅动一池春水 3G能给
·李庆安解职 国民党将依党内规定
·马维建坦承曾面交2亿给吴淑珍
·扁嫡系高志鹏承认:2007年底
·扁家庭的秘密:李慧芬爆扁家贪小
·不满扁家弊案连连 陈致中大学同
·台“国安”单位正研拟派军舰赴索
·章子怡与男友沙滩火辣照 网民评
·墨西哥三名美女裸体抗议买卖宠物
·"艳照门""牵手门""湿吻门"
·港网上流传学生做爱短片 男主角
·台湾“中央大学”网站刊登人兽性
 
媒体头条
·<经济参考报>:三重因素博弈 楼市有望呈现平稳"L"形走势
·<上海证券报>:两阴PK两阳:新年第一周A股能否艳阳高照
·<郑州晚报>:企业无良公关已经成为“社会毒瘤”
·<光明日报>:中国取消和停收百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引关注
·<齐鲁晚报>:市长向人大代表检讨致歉无关"胸怀"
·<黑龙江晨报>:

行政审批别光减项目不减“油水”

·<中国青年报>:3G牌照发放能给消费者带来什么?
·<人民日报>:中国科技人力资源已达四千万 居全球第一
·<中青报>:诬指中国"违约" 日本缘何再挑起东海问题?
·<小康>:后现代山寨让大众以独特方式体验“上流社会”
  最新图片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用户留言  设为首页  法律顾问  建站服务
Copyright  2007 By www.viewcn.com & www.huaxia.com
版权所有 华夏经纬网 京ICP证010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