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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纽案”瞬间万变,传说纷纭,出现了惊人的发展。
法庭批准收押吴思材。吴某早有预备,押入看守所之后,委托律师召开记者会,公布内情。律师徐景星指出,吴思材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要杀害他的不是黑道而是政府人员,因为操作这宗案件的是“台湾情报头子”邱义仁。吴为求自保准备了些材料,有巴纽官员与邱、黄的合照,一封英文信,信中交待了本案的来龙去脉。
吴思材的信说明整个巴纽“建交”案是一场骗局,目的在洗钱。用来“建交”的三千万美元,只有二十万给了巴纽代表,另外有九百八十万,根据“外交部”官员黄志芳机要秘书张琼森说是给了黄志芳,还有二千万金纪玖说要给邱义仁和柯承亨。徐景星律师说:“有九百八十万汇到了吴先生的账户,吴先生按照张琼森的意思,领出来交给张,张琼森告诉他这笔钱是要交给部长的。剩下的两千万部份,所谓的要交给巴国政府的建交费,金纪玖告诉他,这钱本身是要交给邱先生还有柯先生的。已经汇到台湾某私人账户。”
记者在现场询问,既然吴思材早就知道整个“建交案”是骗局,为何还要听命行事?徐律师答:“有好处啊!邱义仁开了两百五十万美元要给吴先生,但是没拿到。黄志芳说对不起,我会补给你。”
徐律师强调,吴思材担心自己在整个事件中被牺牲掉,所以才公布这些材料。吴思材的片面之辞究竟可信度有多高,检调单位还在追查。“外交部”发言人立刻驳斥吴的说法太过荒谬,完全不是事实。
从吴思材提供的资料来推测,整个事件或许可以兜得拢,讲得通。假设这确实是由邱义仁、柯承亨主导的洗钱计划,说通了黄志芳运用“外交部”的管道配合运作。说服了巴纽国的有关单位,以微量金钱(二十万美元)为饵,巴纽代表数人数度来台洽谈,吴思材陪同张琼森也去了巴纽回访。然后把两千九百八十万美元汇到新加坡金、吴联合账户。巴纽方面也曾向台湾提出加强双方关系的协议书,黄志芳以不符原来协商双方“建交”的条件为理由,两次义正辞严的拒绝签字,于是“建交”破裂,汇往新加坡的钱按兵不动。“洗钱”的部份处理的比较仓促,因为五月二十号必须交接,此事一定要抢先处理,可能订下的计划是由金、吴二人顶缸,扮演卷款潜逃的坏人,邱、黄充当上当受骗的傻瓜,鸡飞蛋打,愧对民众,鞠躬下台,反正以后也没官做了。三千万美元做为呆账由“外交部”报销,实际上邱、柯、黄、金、吴等各分得一大票。
金纪玖早早离境,在海外逍遥,但不时和邱、柯以简讯连络。地检署突袭邱柯等人的办公室和住处,在邱义仁处搜到金向邱做的巴纽案进度报告,从柯承亨的某个手机里,查到四月份金纪玖发来的简讯,内容是老板(邱义仁)交代给吴思材的东西,已经给出去了。于是邱、柯、黄决定在四月下旬公开此事,也通知了吴思材尽快离开台湾。吴思材早已取得新加坡公民身份,匆匆去赶飞机却不能离境,因为他涉及另外一件法律纠纷限制出境。
人算不如天算,没想到吴思材还留在台湾,他为了自保,于是乱爆出许多内幕。吴某的话未可尽信,因为他和自己的律师当面对质的时候,又说许律师讲错了话,那九百八十万不是给了“外交部”等等,当场解雇徐律师。但是邱义仁也一直前言不对后语,他最初矢言否认柯承亨介绍金纪玖给他,吴思材抛出柯承亨的名字,数小时之后邱又更正介绍人是小柯。地检署查到金发来的短讯,邱又白口否认有此事,两天之后他才想起这回事。黄志芳自从宣布巴纽案之后,形容憔悴,曾向记者透露他担心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辞职后亲自开车接送小孩,黄在怕什么?他支吾其词说吴思材在暗处不得不防,吴自身难保,黄志芳是不是怕其它人对他下手?
这个版本如果属实,扁核心的本领和心机都太令人敬畏了。比起来,设计“两颗子弹”的把戏又算什么。案情扑朔迷离,谁也弄不清真相,金纪玖人在美国拒不出面,台湾的检方鞭长莫及,案子会拖下去。(王正方 电影导演 资深政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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