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准备发行消费券,引起各界正反面意见。“在野党”指出用消费券来救经济,只是烟火政策,花一大笔钱让官民爽一下就没了,像烟火一样热闹却不持久──这种说法,同样有人肯定,有人批判。
既然台湾早就是资本主义的消费社会,在全球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告急的时候,我认为“执政者”鼓励民众进行消费是不得不做的行动。设计消费券的过程固然手忙脚乱,可是目前许多经济大国也都正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在美国,三大车厂和花旗银行告急,大学纷纷大裁预算(包括最有钱的研究型大学哈佛,以及排名第一的文理学院威廉斯学院;而各公立大学更雪上加霜),靠工商活动盈利吃饭的艺文界、娱乐商品界(从百老汇歌舞秀到激光视盘市场)全面告急。听说这时美国只有两种生意赚钱,一是麦当劳,另一是电玩(Wii等等),因为这两者的花费低廉,失业的民众也可以充分享受,忘记俗世的烦恼。这时候任何鼓励民众消费的手段,多少可以留住街市和人心的温度。
不过我认为“烟火政策”也没说错。发消费券的确就像是在放烟火,这个比喻很贴切。但我想指出,不分政党,岛内岛外的政策之中,都不乏烟火一般的政策。烟火,以及烟火政策,未必一定不好。在黑夜放烟火,在冰冷的黑夜街道用公家费用点起耶诞灯光,用各型活动(各种文学奖,电影展,弱势族群的多元文化节庆),都可以说是烧钱的烟火,可是这些活动不办不行,不然“就没有人气”,甚至“人就没有气”。
事实上,政策当然是要短线和长线同时推行,只推烟火式的短线政策固然不够,可是只推细水长流的长线也缓不济急。台湾近十年来出现的“台北同玩节”、“同志大游行”等等同性恋活动,可以算是烟火般的短线,而同志人权教育(如同志运动人士去各地中学巡回讲习,让中学教师参加同志运动团体主办的研习营等等)可以说是长线;短线长线没有优劣之别,只是功能不同──如何让短线长线政策搭配奏效,成为效果加乘的套餐,就是人权运动关心者、从政者的功课了。
再说,消费行为本来就常常像烟火,往往出于一时冲动。就是因为消费就像放鞭炮一样爽,网拍和电视购物才会狂飙,许多人才会以瞎拼安抚心灵。美国整个九月、十月都在利用万圣节赚钱,十一月就靠感恩节,十二月就靠圣诞节;如果少了这三节,美国人在经济上,以及在肉体上,都很难度过寒冬。在美国,以及在美国文化霸权宰制的其它国家,许多人恐怕早已厌倦感恩节和圣诞节的喜庆气味──诚然,是很商业化,很肤浅,可是如果冬夜里没有这些七彩霓虹灯,恐怕大家就过得更加苦闷了。
来源:中国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