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玄表示消费券将在明年农历年前发放,笔者以为,这将造成消费券原本期待之“刺激消费”效果钝化。盖消费券乃肩负“刺激消费”功能,效益应以民众是否产生“原本不预期而增加之消费额度”为评估依据。
以岛内传统,农历年前本即会有一波消费热潮,而这些消费原本是民众以现金支出,若消费券于同一时间发放,在民间普遍对经济信心不足大环境下,势必产生以消费券购买原本预计用薪资所得、年终奖金支付的替代现象。亦即,消费券推出时,必然能观察到政府官员期待的“消费券使用热潮”,但实际上却也让民众于过年期间的现金花费大幅减少,最后可能呈现今年和去年的同期,二者的民间消费并无巨大差异,也就是“白忙一场”。因此,建议“行政院”宜加速推出消费券,至慢于十二月底前发放,如此则可创造消费券推出热点和农历过年消费潮两波热潮。
刘兆玄表示消费券使用期限到明年底,以一人3600元,还可分到12个月去消费,平均一人一个月是300元,将使消费券变成民众的日常生活支出工具(如买洗衣粉、洗发精这些有无消费券都会买的东西),而失去刺激消费作用。笔者建议,消费券宜以三个月为使用期限,较易达到集中消费效果,逾期只能赠给公益团体领取捐款收据。
【中国时报 刘化/中县大肚(社福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