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长”王清峰发表一篇名为《理性与宽容》的公开信,坚决表达她废除死刑的立场。王清峰在文中强调,为确保生命权,她将依法持续暂停执行死刑。文章中的第一句就说,:“死刑是最危险的刑罚,从事审判的是人不是神。杀人偿命,其实偿不了命,徒使另一个家庭陷入永远无法启口的伤痛。”王清峰指“宪法”规定,生命权必须保障,纵为防止妨害他人自由、维护秩序等理由,也只能限制、不能剥夺生命权;她略显激动地说,“我岂能双手沾满鲜血?”专文中引用了大量数据和各国的法条。 王清峰希望外界给当局一个机会,提出死刑替代措施,让民众放心、被害人安心;同时也让宽恕的力量大于复仇的怨恨,让理性说服心理上的恐惧。希望有朝一日可以骄傲地说:“这个美丽的岛没有死刑。” 她强调,死刑并非唯一可行的选择,近4年虽未执行死刑,但根据统计数字显示,杀害生命的案件数目并未增加。王清峰在接受访问时说:“愿意为他们(死刑犯)下地狱。”语带哽咽。“法务部”自2005年12月后即未再执行死刑,目前台湾共有44名死刑犯仍羁押在看守所。 王清峰的执着和勇气值得钦佩。她说宁可下台,任内也绝不会批准执行任何一件死刑。对于外界指既然现行法律仍有死刑,就该依法执行,否则就是违法违“宪”,王清峰认为,司法定谳案件,如获赦免、声请“释宪”,都可以不执行,何来违法? 社会上的反应呈现两极化,都在预料之中。反对王清峰的意见有:既然还没修法废除死刑,王清峰就应该依法执行死刑。近年来台湾治安不佳,更不是废除死刑的好时机。世界各地对死刑有不同看法、解释,但目前台湾法律还有死刑,因此在现行法律架构下,就该执行死刑。把死刑改成永久的无期徒刑,耗费太多公家资源。既然法律有相关规定,“法务部”却不执行枪决,会伤害台湾的法制。对受害者、受害者家属有失公平。“法务部长”王清峰不应该因宗教情怀不执行枪决,这样会令得人心难平。 这不是对与错、法理、学术上的争执,它触及到不同道德理念、伦理、宗教信仰、是非观念上的基本差异。王清峰认为“人不可以剥夺另外一个人的生命”,与中国人的传统说法“杀人偿命”在思路上互相抵触。枪决了杀人犯,受难家属就心中平复了么?人死不能复生,可能导致更多家庭的悲戚。这个议题如果要辩论下去,直到世界末日还是说不清楚。 针对王清峰的文章,民调结果已出来了。74%认为应该依法执行死刑,9%觉得应该暂停死刑的执行,17%无意见。42%的受访者认为如果王清峰以个人去留来维护暂缓执行死刑,她就该下台,35%认为她不必下台,23%没意见。 人权律师出身的王清峰,为人正直不阿,素有清望,为“慰安妇”及其它弱势团体争取权益而声名大噪,但她的从政之路不顺遂,曾受到批评;有失言纪录、迟迟无法处理陈聪明,缺少魄力等。马英九在“法务部长”任上,对“死刑犯应否执行”一事,持“依法行政”的态度,与王清峰不同调。 王清峰举日、韩为例,这两国都超过10年没执行死刑,分别有102、60名死刑犯未执行。她认为,只要讲清楚推动废死刑的配套(如终身监禁),越来越多人已改变“杀人偿命”的观念。 台湾当局现在是以“民调施政”,民调结果有如尚方宝剑。再加上有受害家属是影视界名人,于是坊间欢送王清峰、奉劝王清峰改行去传教的声音此起彼落。台湾政务官的去留,往往取决于社会上一时造成的综合印象、批评(多属于谩骂)和八卦传言,没有几个人会认真地去探讨他们的施政成绩。执政者的指导原则还是以赢得选举为优先,最怕失去选票,一味讨好群众,却总是得不到民众的好评。问题出在哪里?(王正方 电影导演 资深政论家) 华夏经纬网专稿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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