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要费档案全部解密,陈水扁必须出庭应询。他倒是没有请台大医院出诊断书,以腰椎被踢伤为由不克出庭。同样一套把戏夫妻二人都用,显得太没创意。这次阿扁准时出庭,但是完全不合作,拒绝说明机要费的完整资金流向,理由是本案涉及“国家机密”,他是卸任“元首”仍旧负有保护“国家机密”的义务。
“一言不发”是陈水扁手中持有的救命稻草,他将死捏住这根稻草不放,抗争到底。其实这早就有迹象可循,阿扁使用“总统”特权,宣布那五份机要费档案为“绝对国家机密”时曾说过,有些是关系到“国防”、“外交”的机密,死了也不能说,这些机密要带它们进棺材去的。五卷档案已被马英九解密,但是这位卸任“总统”不认同。马英九看过档案,说没有机密可言。马英九只看了一部分鸡毛蒜皮的数据,看不出所以然来,马也不是当事人根本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那么究竟谁还知道这许多大秘密呢?对不起只有我陈某人清楚,档案里也没有,就是不能说。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的几位法官,又是何方神圣?你们也配知道“绝对国家机密”?要有那个资格除非当过“总统”,现任“总统”也不可以知道这些机密,事关重大,告诉了他如果此人嘴巴不稳泄露出去,台湾会很危险。这些机密今后就随陈大爷一道火化了吧!
沿着这套逻辑死缠烂打下去谁也奈何不了他,而且肯定有一部分深绿支持者还大力拥护他,对这一套诡辩深信不疑。
本案已经走入死胡同,很难绕出来了。在此又再度显示陈水扁是一位有超级功力的恶讼师,顺手拈来“国家机密”当作护身符、隐身草,就把区区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耍得团团转。卸任元首更当尽义务保守“国家机密”,多么义正词严。法庭不可能从他口中得到任何新材料,这个案子又如何审得下去?即便从现有五卷档案中找到足够的证据,进行判决,阿扁还可以不服上诉,继续以不能说的,其实不存在的“国家机密”为理由来辩争,等到三审定谳下来,有罪无罪也是十年之后的事了。如果大法官释“宪”,判决阿扁非说不可,阿扁还是不会说的(因为本来无一物),法院可以判他藐视法庭等罪,但是那种刑罚不重。到时候阿扁又可以成为英雄,为了维护“国家机密”而入狱,注意了,这是国民党的政治迫害。
从陈水扁一家人的利益观点来考虑,不说话是必然的也是仅有的策略,再多说就惨了,买钻戒的事全要露底。“一言不发”策略不敢说必胜,但是目前保证立于不败之地。机要费最大的失算是阿扁过于自信、托大,不使用豁免权,不请律师(因为扁自认是台湾最厉害的律师),两次接受陈瑞仁的单独侦讯,让陈瑞仁逮到他的漏洞,什么“南下项目”情报员拿钱活动的故事全对不上,纯粹瞎掰,趁早打住不要再往下编情节了,以免愈描愈黑。手边的“国家机密”是最好用的挡箭牌,连卸任“总统”一家人都能掩护的风雨不透。
马英九刚胜选的时候,有不少人拊掌称庆,以为陈水扁下台之后,只要他一家人不趁机逃走,迟早难逃司法的公正裁决,势必会以贪渎罪锒铛入狱,现在看来没那么简单。五二0之前陈水扁很自信的告诉大家,他们一家人绝不会离开台湾,这种自信哪里来的?它来自阿扁非常熟悉台湾的司法运作,也因为陈水扁确实是一位颇具能力的台湾律师。现在他用“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的妙计,初步奏效,或可全身而退。不懂台湾司法的大众,高兴得太早了点。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壹周刊”揭发,国际防制洗钱组织“爱格蒙联盟”提供情报,2006年底吴淑珍用他媳妇的户头汇了近三亿元台币去外国。陈水扁办公室和他的亲信高志鹏忙着否认、澄清,指这是政治迫害,恶意诽谤。事实真相还有待厘清,这对扁一家人没有加分的作用。想起那句西谚:你是自己最可怕的敌人(You are your own worst enemy)。 (唐荒 资深政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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