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福助、颜清标曾是民进党当局扫除黑金的“指标性”人物,也曾为初任“总统”的陈水扁赢得高民意支持。如今陈水扁下台,在他因弊案接受检方调查的同一天,罗福助被控案件一一改判无罪,而理应入监服刑的颜清标则住院开刀,“司法”让三个人命运再次巧合相逢。 八年前,陈水扁以扫除黑金赢得政权轮替,还在次年“立委”选举造势时预告:“中部大尾的已经关起来”、“北部有位大哥级的还在办”。当时,颜清标因“议长”任内喝花酒报特别费案被以贪污罪羁押,后来在狱中选上“立委”;陈水扁讲完后三天,检方起诉罗福助殴打李庆安案,还预告有人检举他为流氓,来年更对他起诉求刑30年。 当时谁想得到,陈水扁“执政”后会爆发一连串贪腐弊案?这次,陈水扁因“公务费案”进特侦组接受调查;同一天,罗福助被指控的十一项犯罪几乎全改判无罪;颜清标应因枪炮案入监服刑,却因病住院请假。 罗福助从求刑30年、一审判刑四年、到更一审全改判无罪,是检察官搜证不足、程序不备、好大喜功冲业绩?还是法官任事用法不符社会常情?不论原因为何,此一结果显示,拿“司法”案件当操盘工具或能收一时政治功效,却反让“司法正义”无法彰显。 颜清标当年在狱中选上“立委”,并在阿扁任内连任。更吊诡的是,当年让阿标入狱的贪污罪,就是拿上酒店的发票核销特别费;如果陈水扁认为“公务费”是“特别的特别费”,吴淑珍的钻戒发票与颜清标喝花酒发票有何不同? 陈水扁担任“总统”时,曾因检方侦办罗、颜为他赢得掌声;他恐怕没想到,卸任后,自己的案子会被视为马当局反贪腐的指标性案件。 话说回来,罗福助案的无罪判决对检察体系是一大警示:即使众口铄金的案件,如无足够证据,或办案程序出现瑕疵,办案的英雄最后可能变狗熊。“司法”威信的建立,要先摆脱自我矮化、政治工具化,更要建立严谨的搜证和程序。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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