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抗“司法”,陈水扁不惜诉诸绝食,引发不少同情甚至激愤的声援,但在台湾的民主法治好不容易走到今天时,无论朝野,都应该自我约束,一味诉诸情绪而不辨是非大义,甚至控诉迫害侮辱“司法”,都是对台湾的未来不负责任。
的确,当陈水扁高举上了手铐的双手时,很多绿营群众感到心在淌血,民进党主席蔡英文也认为是一大羞辱。看到陈水扁绝食多日后的憔悴形影,即使是非绿营民众,对此幕难免也有不忍之感。但是,重点其实不在这里,在陈水扁看来可怜的形象背后,是这位前“总统”及家人涉及的多起重大贪污弊案,因为爆发弊案,他们才会开始接受“司法”的必要处理程序。“司法”是正义良知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靠它来保护自己并规范执政者,否则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腐化。
从检调展开侦办动作起,“第一家庭”就和所有民众一样,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也必须接受“司法”的裁判。当然,如果对前“元首”多些尊重,外界观感也许会好一点。但无论如何,恐怕陈水扁终究会以不同方式塑造自己受苦受难的悲壮形象。毕竟再怎么给予形式上的礼遇,针对贪渎犯行的侦办与审判,陈水扁卸任之后,就没有豁免特权了,而形式的上铐或羁押还是次要,陈水扁真正想要规避的是实质的“司法”。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但一位曾经权倾一时的前“总统”,在任期内的所作所为,当然必须接受法律的检验,爆出的弊案,也必须一一厘清。民众可以崇拜他,也可以憎恨他,健康若有问题必须给予医疗,但他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会因此打任何折扣。更明白讲,到底有没有贪污,只有证据能说话,只有法官能裁判。这是法律问题,不是人气问题;是事实问题,不是同情问题。“第一家庭”弊案涉及的是最基本的是非,是连小学生都知道的“不可以拿不该拿的钱”,不是声音大就有理,也不是愈可怜就愈无辜。没有说拿钱在先,绝食自伤在后,就可以因此把犯行无罪化。同样的,如果“司法”确认扁家未犯贪渎之罪,不需要绝食,陈水扁也可以得到应有的清白。
没有法治,就没有健全的民主,因为人民将缺乏侦测及割除毒瘤的武器。台湾20年来逐渐建立起民主政治,曾经深受诟病的“司法”检调体系,随着愈来愈多怀抱理想的新生代投入,以及在人民对“司法”风骨的期许支持下,迅速展现出超然独立与不畏强权的坚持,也逐渐建立起公信力,让民众在混乱纷扰中,还有一个可以信任的正义仲裁。这是台湾未来良性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台湾的一个珍贵资产。
和民主一样,台湾的“司法”仍在学习改进之中,其中的缺失需要逐一修正,包括若干过时的法规程序,但在此时此刻的台湾,在解严20多年、政党轮替两次的台湾,如果民进党上下仍和二、三十年前一样控诉“司法”迫害,或放任党内人士的煽动激越言行,包括声称二二八事件重演,疾呼台湾人被欺负,要去美国告状。不但让人有今夕何夕、时光倒流之感,还觉得,如果过了20年,我们喊的还是一样的控诉,那台湾这20年不是都白过了?
真的是如此吗?还是民进党这20年白过了?这究竟是在侮辱台湾、还是在羞辱自己?
“司法”问题,应该循“司法”管道解决。检调是否滥权可以讨论,必要时可修法加强规范,不满判决也可以上诉,直到“司法”管道还自己清白。但如果对“司法”只有选择性的尊重,一旦不利于己,就动辄高喊政治迫害,大演悲情悲壮博人热泪甚至鼓励群众站出来,不但伤害“司法”好不容易建立的公信力,还显现出对“司法”机制的毫无尊敬。
对于扁案,民进党真正的问题,不在态度尴尬或难以切割或被深绿绑住,而是台湾人民左看右看,耐心地等到现在,还看不见“良心”与“是非”在哪里。如果民进党的价值位阶中,族群“建国”高于道德是非,即使台湾退化社会对立也无所谓,这样的政党,要怎样告诉“总统”,你不可以贪污?
来源: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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