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日报发表评论文章称,在恐龙片里头,第一个被吃掉的,就属律师,这是美国大导反映出来,老百姓的心声。同样的,如果从头听完阿扁面对法官、面对以前的情报头子,所扯出来的那大串鬼话,相信多数人也会有股冲动,就是哪里跑出一只恐龙,把这“陈律师”吞下去算了。不过鬼扯能够如此出神入化,或许美国大导该考虑考虑,请扁帮他,再扯恐龙大啖同行的续集。
既然是“扯”嘛,自然要拖人下水。算算阿扁一趟下来,又“连累”了多少故旧幕友。头等倒霉鬼,肯定是叶盛茂。他的同行祖师爷戴笠早就说了,我们是领袖的一条狗;跟戴合作的黑金总代表杜月笙也说,我们只是只夜壶。如今叶盛茂却是从前者变成了后者,从摇尾泄密,到被一脚踢开。不仅身陷囹圄,官兵沦为狱囚;阿扁还不忘补上一枪,说他给的情资都摃龟,害扁吃上官司。
二号倒霉鬼,该颁给新扯出来的“台独”在美“某大老”。大老不详其姓氏、亦不知其邻里;民进党众人闻知,纷纷走避,谦称自己不够老;美国扁友会“大老”,连电话都不敢接,唯恐对号入座。看来这X先生,又将和“南线”工作一样,难逃人间蒸发,终成脱线专案。不过想想,若真的身怀两百万美金赃款,加上阿扁如此嚷嚷,美国黑道循在线门,倒霉不倒霉呢?
三号倒霉鬼,却是我们特侦组。因为阿扁嘴巴漏风,说组里有人通风报信,北检马上分案调查。活该这些报马仔,不好好拿叶盛茂当教材,记取走狗变夜壶的教训,来日报应不爽。总之,王牌大骗子,“陈律师”没什么是非、也没什么道义;谁要沾上他,谁就等着扯不清。就算恐龙食能下咽,恐怕也要消化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