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盛茂吃案,被起诉求刑两年半。他至少吃掉了二十个月的黄金办案时间,平均每吃掉一个月只被求刑不到一个半月;但他却使整个“国家”机制如今为洗钱案与陈水扁陷于苦战。叶盛茂是“司法”的败类,是正义的叛徒!
若因吃案二十个月而能使陈水扁脱罪,叶盛茂即使被处刑两年半,也算是本小利大。但是,他这种背叛人民的行径,必为全体“司法”人员所不齿,更将被世世代代的民众所唾骂。叶盛茂,你是为陈水扁吃案的调查局长,监狱的徒刑是有期的,但社会的谴责却是无期的!
近几年来,台湾形成今日乱局,“司法”败类之助纣为虐亦为主因;而叶盛茂绝非唯一。例如,近日SOGO案又被掀起,倘若当时不是检察官曾益盛吃案,如今怎会留下这个烂摊子?再如,台开案倘非检察官许永钦吃案,“司法”正义又岂会沉沦至此?看看叶盛茂、曾益盛、许永钦等人,再看看今日“司法”形象破败至此,社会正义被践踏至此,这些人有何颜面主持“司法”?又有何颜面身披法袍?
正因有叶盛茂、曾益盛、许永钦这类“司法”人员,陈水扁一家才敢悍然拒签查帐授权书,公然与被特侦组传讯的证人串供,更公开指控这一切“司法”作为皆是摧残“台湾主体意识”的政治迫害,并号召群众八三○上街发动政治抗争……。倘若曾益盛、许永钦不吃案,陈水扁岂能嚣张至今日?倘若叶盛茂未吃案而及时下令依法侦办,陈水扁又岂能兴风作浪至今日?
叶盛茂只被求刑两年半,但整个台湾为他吃案所付的代价,却是永远难以弥偿。
【联合报╱黑白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