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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联合晚报》社论指出,台湾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涉嫌隐匿瑞士司法机关要求台方 协助调查扁家可疑帐户的公文,经北检查获实证,迅速起诉。在扁家洗钱案闹得众声沸腾却又案情混沌的时刻,此一起诉真是大快人心!
社论说,“调查局长”变成协助涉案“总统”隐藏犯罪事实的帮凶,这是何等严重的事情!此事初传出之时,舆论哗然,但惊诧之余,回顾陈水扁任内种种“所用非人”的情事,又令人觉得也许无须意外。调查局长堪称“情治头子”之一,所掌握的实权和情治资讯非同小可,这个机构如果一旦沦为“执政者”的御用工具,危害之大难以想像。如今特侦组侦办扁家洗钱案遇到诸多瓶颈,原因之一即在于扁家人早有从容时间作出种种脱罪安排,叶盛茂藏匿公文“居功厥伟”。舆论曾痛骂“叶盛茂还我七个月来”,真是一点不冤枉他!
叶盛茂的案子有一积极意义,凸显了“按颜色封官”之为害,更说明执政者扩权滥权、操纵法治的可怕后果。台湾在八年间两度政党轮替,政务官随政党上台下台虽属常态,但文官系统和独立机关所必须保有的“行政中立”和“独立行使职权”的性质,却在民进党执政期间破坏殆尽,直到如今扁家洗钱案牵连才得使弊端真相毕露。马当局如今责任重大,不但对过往之弊要除恶务尽,也有义务向民众承诺绝不重蹈覆辙,才能让台湾的民主法治和行政伦理恢复元气。
不过,另一方面,随着侦办扁案而升高的社会期待,行政和司法机关更要戒慎恐惧,勿枉勿纵。如叶盛茂案证据确凿,就要查办到底;但也要留意目前“一滩混水”之中的风声鹤唳效果。例如检、调之间本来即非毫无嫌隙,又有派系之说,目前务必要求以最专业判准办案。又如最近“金管会”协助特侦组办案,至目前已出现“陈树是否需要回避”、乃至于“立委”无端指控“金管会”特定官员“不配合办案”等传言。正事还没办成一件,人事斗争的戏码已上演,这种情况若扩散下去,只会让流言和斗争有滋生空间。
社论认为,以叶盛茂的例子为戒,台湾绝不能再容许公权力沦为御用。陈水扁执政八年,伤害当局公信力的遗祸远较贪钱更甚,马当局必须以正直操守挽回民众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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