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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名港澳台居民将在浙江当起“个体户”

2006年09月11日09:04
华夏经纬网

  中新浙江网9月8日电 (何益霞)今天,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自香港居民陈金霖在浙江领到首张港澳居民在内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后,截至目前,已经有三十七名港澳居民在浙江工商部门成功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中澳门居民一人,香港居民三十六人。另外,浙江省义乌市也向十六位台商颁发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二零零四年十月底,CEPA补充协议签署,根据规定,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浙江省工商局企业登记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规定实施后,迄今为止,已有三十七名港澳居民在浙江成功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已开办的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当中,经营零售业和美容美发保健业的占多数。

  另外,浙江省义乌市政府今年三月公布了《台湾居民在义乌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试行办法》,允许台湾居民在义乌市中国小商品城及周边专业街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而无需经过外资主管部门审批,由登记机关直接登记。截至目前,已经有十六名台商注册登记为个体户。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也正在建议台湾居民能和港澳居民享受同样的政策规定,可以在内地任何省市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港澳台居民成为浙江个体户,也为浙江个私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血液”。在民营经济占据半壁江山的浙江,到2006年上半年浙江个体工商户已达176.94万户,私营企业38.58万户。有关专家表示,港澳台地区与浙江的对接,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有助于区域综合实力的增强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来源:中新浙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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