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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在马祖岛建立福州农产品加工基地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为进一步扩大榕台农业合作,加快海峡两岸(福州)农业合作实验区建设,我市出台拓展榕台农业合作的试行意见。
根据试行意见,台湾农民和台商不以有限公司形式投资开发种养业的,取消审批手续,直接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以有限公司形式投资农业项目的,需要审批的手续由项目所在地的开发区、投资区或乡镇统一实行无偿代办制。对台湾农民来榕投资农业种养项目的,用地费用适当优惠,用水按农业生产性质计价。落地项目所需的农业设施建设,在基本上没有改变地形地貌的情况下不再报批。
据悉,我市将充分利用我市港口优势,搭建台湾农产品进入大陆市场的交易平台。在我市建设台湾水果大陆营销中心,在蔬菜、水果、副食品、水产品等大型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内设立台湾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争取国家准入的台湾水果在我市扩大销售,并通过福州向省内外辐射。
同时,充分利用“两马”直航的有利条件,争取采取包船直接到岸方式,减少时间和费用。在福州与马祖互设优质农产品供应窗口,尝试在马祖岛举办福州名优农产品展销会,争取在马祖岛建立农产品加工基地,以我市传统名优农产品经马祖加工包装后中转销往台湾岛。(本报记者安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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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园区规划》划定8个示范园区
正着手编制的《福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总体规划》已敲定8个示范园区: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永泰台湾水果大樟溪两岸种植园;连江台湾海洋水产品加工园;罗源台湾花卉种植园;琅岐台湾农业精品种植园;平潭台湾海洋水产品养殖实验区;闽侯雪峰台湾茶叶种植加工区;闽清下祝台湾茶叶种植加工区。(本报记者安梓)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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