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初期,台商开始以外商名义或较为低调的方式进入大陆投资,投资数量有限。1987年7月,台湾当局解除外汇管制,允许企业对外投资,为台商间接赴大陆投资创造了条件。同年11月,台湾当局开放台湾同胞赴大陆探亲,台商纷纷以探亲名义赴大陆考察或寻找投资机会。在这种背景下,国务院于1988年6月及时公布了“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为台商赴大陆投资提供了法律保障与政策条件。<<<<
为了鼓励台商到大陆投资经商,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外,中央政府还根据具体情形制定了一些政策,以鼓励台商到大陆发展,如鼓励台商投资的七项措施,其中包括一直实施到现在的“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同时,各地为了鼓励、吸引台商投资,也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立法、政策与措施,除了给予台商政策上的优惠外,还采用特殊措施以保护台商的权益,如建立台商投资区,设立台商投资投诉中心或调解中心,在能源与基础设施上给予台商以特殊的优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