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栖霞台湾农民创业园2006年5月24日宣告成立,今后在这个创业园投资的台湾农民,都将享受到山东省在税收等方面的系列优惠政策,这也是落实我国不久前公布的15项惠及台胞政策的具体项目之一。
2006年4月15日的两岸经贸论坛闭幕式上,中共中央台办主任陈云林受权宣布和通报了大陆方面将进一步采取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惠及台湾同胞的15项政策措施。 农业部、国务院台办批准在大陆设立两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其中之一就设在烟台栖霞市。
据悉,栖霞市台湾农民创业园设在桃村镇。按照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合作发展和栖霞市建设生态农业基地的要求,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建设将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载体,以发展生态农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推动两岸农业科技合作交流为目的,以引进台湾优良品种、先进农业技术、资金和管理理念为核心,推动栖霞及烟台农业快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