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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林先生询问如何申请和使用个人支票及信用卡

2005年03月30日00:00
华夏经纬网

泉州台商林先生问:在大陆如何申请和使用个人支票及信用卡?

答:在大陆个人支票和信用卡一般需分别开立活期帐户,二者间无联系。

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输个人支票业务。

以北京为例,在京的台商可以向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办理。

开户条件:1、具有北京市暂住户口;2、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是北京市单位或是北京市常驻居民;3、开户时须1万元人民币起存。

自1978年开始,中国银行率先在大陆开展了代理境外信用卡业务。并先后与国外七家信用卡公司签订了代理发达卡、运通卡、万事达卡、大莱卡、JCB卡、百万卡和VISA卡业务。经过多年代理,取得了丰富的经验。1986年,中国银行在大陆发行了第一张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的信用卡——长城卡。此后,又相继推出了能够在国外使用的长城国际信用卡和长城电子借记卡。

以在北京申请长城信用卡为例,长城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

一、台商申领单位卡 1、若是台商住北京办事处申请单位卡,该办事处须在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开立基本帐户,并提供该办事处批准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台胞通行证复印件,申领并填写相庆的申请表。 2、台商投资企业申请单位卡也须在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开立基本帐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和银行开户证明书的原件、复印件,并填写申请表。 银行将在八个工作日内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通知是否批准。

二、台商申领个人卡 1、台商可同至少两位本单位或企业的同事一起申请信用卡,并由一位北京市常住居民提供担保,在填妥有关申请表格后,银行将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核,通知是否批准。 2、台商还可由一位北京市常住局民提供担保,向银行交付1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或向银行交付4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进行自保,在填妥有关申请表格后,银行将在八天内进行审核,通知是否批准。 持长城信用卡可在大陆的特约商户内消费或在银行取现。单位卡不得提取现金,但可以输10万元以下的转帐或消费。

中国银行于1998年初正式开通信用卡综合应用网络(NIC-NAP),该网络可以支持中国银行ATM机的大陆联网及国际联网,可以接受MasterCard/Cirrus、Visa/Plus在ATM上的取现和查询业务。目前,该网络已开通的省、市、自治区有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海南等。

目前,大陆四大商业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都发行了各自的信用卡,除中国银行的长城卡外,还有中国工商银行的牡丹卡、中国建设银行的龙卡、中国农业银行的金穗卡、交通银行的太平洋卡、招商银行的“一卡通”(借记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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