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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问:我在大陆投资办厂,生产微电机等机电产品,产品除部分返销和投放大陆市场外.主要销往亚洲及美洲市场。最近,我们有意打开欧洲市场的销路,但不知如何才能通过“CE”安全认证?怎样认证?在何处办理认证的有关手续?
答:为帮助企业开展“CE”认证工作,由国家商检局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中心和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联合组建中国机电出口产品认证服务联合办公室,进行机电出口企业认证服务工作。
“CE”认证服务的工作程序: 一、自我认证程序:
1、申报。凡需要进行自我认证的产品。企业向联合办公室提出申报,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同时,提供产品说明书及样本。
2、签定协议、安排工作计划。联合办公室收到申报表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后,安排“CE”专家组对所报产品进行分析,提出认证服务周期和费用,通知申报企业。企业认可后,与联合办公室签定委托协议书。自协议书签定并收到企业交纳的服务费用后,将统一由联合办公室按预定的服务周期组织并实施“CE”认证服务工作。
3、企业进行准备工作阶段。企业应按欧盟指令要求,在联合办公室指定的“CE”专家组成员的具体指导下,参照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产品硬件与软件的准备工作,并向“CE”专家组提交准备材料。
4、安排产品检验。当产品需要通过“CE”认证实验室进行检测时,联合办公室将向有关“CE”认证实验室下达检测任务书。认证实验室根据任务书内容,对产品检测提出计划报联合办公室备案,并安排产品检测。检测完毕后,由该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报联合办公室“CE”专家组。
5、到企业进行现场技术审查。专家组对企业提供的准备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审查工作结束后,由联合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到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并验收,从中了解企业的生产和管理状况,特别是质保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同时,指导企业建立产品技术文件档案。
最后,专家组将依据产品检测报告、企业的技术准备情况(硬件和软件)、对企业的验收结果提出产品评估报告。
6、终审。联合办公室对产品的技术文件进行终审并汇总存档。
7、发证。“CE”认证服务工作结束后,将由国家商检局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中心(CQC)颁发产品合格证书。
8、年度复检。联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每年一度的年度复检。对产品硬件部分和质保体系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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