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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两岸文化交流的六项决定

2005年04月09日00:00
华夏经纬网

在文化部举行的在京文化界台湾籍人士和台湾同胞亲属座谈会上,文化部代部长周巍峙表示,祖国大陆文化界殷切希望海峡两岸的文化艺术交流能够早日进行,使具有几千年历史的中华文化能够在世界上不断发扬光大。 周巍峙说,为了具体落实叶委员长和胡耀邦主席讲话中提出的方针政策,文化部已经做出六项决定:

一、欢迎台湾文化界人士和艺术团体到大陆来演出。

二、欢迎台湾文化界到大陆来拍摄电影。

三、欢迎台湾美术家在大陆举办展览或参加大陆的各种展览会。

四、欢迎台湾文化界人士和同胞到大陆来观摩各种文化艺术活动。

五、愿意和台湾文化界一起进行各种学术交流,互相学习,共同研究祖国的民族文化。

六、欢迎台湾文化界人士到大陆来参观访问,探亲访友和旅游。 出席座谈会人士认为,发掘和整理具有几千年历史的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保持和发展祖国优秀的艺术传统,使其自立于世界文化之林,大放异彩,这是大陆和台湾文化界共同的责任和理想,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事实上台湾和大陆的文化界人士早已利用各种渠道进行着交流。他们希望台湾当局今后能够提供方便,使这涓涓细流,汇成洪波巨澜,冲破一切人为的藩篱,促成国家、民族的大团结。大陆的文化界人士愿意为此做出自己的贡献。 (原载1981年10月24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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