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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抢险人员医保特事特办 灾区治疗可报销

05/22/2008/10:06
华夏经纬网

    山东省劳动保障厅就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市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全力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的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

    对急救、抢救必需的药品及诊疗项目,各地可将其纳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受伤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协议)医疗机构救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视同定点(协议)医疗机构,按规定予以支付,切实保障因灾受伤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

    对参加此次抗震救灾的干部职工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伤亡的,要切实简化工作程序,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认定为工伤。积极主动为工伤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等提供全面高效的服务,及时做好参加抗震救灾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作。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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