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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台资企业海南友利农业开发公司向省台办投诉称,该公司于1999年从原白莲镇富豪管区出让取得的10亩土地,无偿提供给当地学校办副业,并约定七年后返还,但当地村民最近将该宗土地发包给他人,侵占该地且损坏配套设施,导致公司无法按期开发。
接到投诉后,省台办立即向澄迈县政府发去协调函,建议县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和协调。随后,县政府联合调查组经调查后确定初步协调方案,并派县台办工作人员到省台办征求意见。日前,澄迈县人大、台办、信访局、国土局、白莲工作站等有关单位联合召开现场协调会,与台商姜金方达成了处理意见:侵占其土地的农民退出该地,土地上建造的房子15日内拆除,台商姜金方在5日内向村民支付林地补偿款6500元。台商姜金方先生对此协调结果非常满意,对省台办和澄迈县台办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熊
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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