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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对台工作的办事机构。内设秘书处、交流宣传处、经济处。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提出全省对台工作规划,研究拟定全省涉台事务的有关政策。组织、指导、管理、协调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地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部门各市、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情况。管理台属及台胞的捐赠工作;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对策建议。 统筹协调和指导黑龙江省对台经贸工作和金融、科技合作以及设置台商区和输台劳务等工作;研究提出全省吸收利用台商投资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草拟对台经济方面的法规、政策和对策,并负责协调和检查落实。协调和指导对台湾的招商、洽谈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组织重要台商的投资活动,协调并掌握台商重大投资项目和对台大宗贸易及其他对台重要经贸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资企业协会的审批、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对台资企业的政策指导、服务及台商投诉协调工作。 负责审批并管理和协调黑龙江省与台湾文化、影视、学术、教育、出版、卫生、体育、民族、宗教等交流事宜;承办赴台交流人员的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交流活动中的涉台问题;负责我省人员因私赴台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台胞在我省旅游、探亲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全省对台新闻宣传工作,协调规划对台宣传工作,承办对台新闻发布的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各地市、各部门的对台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台干部、群众进行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和台湾形势的宣传教育;管理两岸新闻交流工作;组织、管理我省记者赴台参访工作,承担有关台湾记者来我省采访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果戈里大街327号 邮编: 150001 主 任: 李 岩 电话:0451-87582666 副主任: 王令华 电话:0451-53603203 秘书处: 电话:0451-53642216 宣传处: 电话:0451-53603202 经济处: 电话:0451-5362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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