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最高行政法院昨天驳回中科三期的抗告案,虽然环保署另辟蹊径,重新有条件通过中科三期的环评,但环保团体也扬言抗争到底,新的诉讼争战显然又要开始。环保署如果不能认真遵守“依法行政”的精神,将来的诉讼仍会吃苦头。 中科三期的环评结论,今年元月被台湾最高行政法院撤销,环保署不顾法院判决,照常让厂商施工开发,即使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止执行,环保署仍高分贝对抗,以公益作诉求,不省思到底错在那里。 台湾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定书,明白戳破环保署的“公益”盾牌。裁定指出,中科三期的环评审查结论既被撤销,开发许可一开始就违法,停止执行开发,不会影响公益。 裁定也指出,中科管理局如果实时提出健康风险评估的相关及补正资料,不致造成环评审查被撤销,中科管理局既然延迟提出资料,应该可以预见环评被撤销及衍生的结果,不能反过来主张公益受影响。 环保署要以新的开发许可作为厂商复工的后盾,环保团体誓将以诉讼迎战,这场环保大战又会回到司法的战场,其实仍是回到环评法的要求。 环保署如果能平心看待司法判决,依法行政作好环评工作,才能真正维护环境公益,也不致使厂商陷于无法评估风险,无所适从的困境。 【2010/09/03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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