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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领养个灾区孩子”如何收养灾区孤儿?
05/16/2008/08:11
华夏经纬网

  “昨天我一晚都没睡着,总想着要为灾区的人做些事情,哪怕是送上祝福也好。”一大早,65岁的长沙市民吴爱华拨通了本报新闻热线,希望能加入本报“社区帮帮团”,成为一名支援灾区的义工。
  
  “我就想领养个孩子。”住在长沙市浏城桥附近的市民张华一开口,便泣不成声。这几天,她一直都关注着灾区的救援情况,当看到受伤的孩子伸出的一双双小手,总会泪流满面。“太可怜了,他们还这么小,以后的路这么长。”张华觉得,今后,在人生的道路上,他们需要一个家来给予支撑。
  
  “编辑1或2发短信到10699993,就可以向中国红十字总会捐款1元或2元钱了。”当湖南大学的学生徐峥勇收到这条短信时,他便立即开始了一场“拇指捐赠”的行动。发了一整天的短信,徐峥勇的手指发软。但他告诉记者,会和同学们一起用自己的方式献一份爱心、尽一份力。

  答疑:如何收养灾区孤儿
  
  这两天,一些市民陆续打进本报热线:“我想收养一名地震中孤儿”。
  
  “地震中父母双亡的小孩,其直系亲属、父母所在单位、居委会都可以产生指定监护人。”省收养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必须是指定监护人同意后,在当地民政部门备案,才有可能收养。同时,在收养过程中还有一个优先抚养的问题,比如小孩的监护人同意,但他的爷爷奶奶不同意,他们愿意抚养,则由爷爷奶奶来优先抚养。此外,10岁以上的小孩,还必须征得他本人的同意。
  
  该负责人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收养人的条件做了详细的规定: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对于地震中的孤儿,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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