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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的火,十五的灯

06/19/2006/15:26
华夏经纬网

    恩施民谚“三十的火,十五的灯”,意即年三十火要烧得旺,正月十五元宵节的花灯要精彩,因此元宵节又叫灯节。旧时的恩施城,每到正月十五晚上,各街坊、各会馆都要“出灯”,举着或抬着用竹木皮纸扎成的狮龙虎凤、鱼虾蝶虫等动物灯和“八仙过海”、“鱼跳龙门”、“魁星点斗”、“水泊梁山”、“唐僧取经”等故事灯,随舞龙舞狮队伍上街“玩灯”,龙腾狮跃,灯火通明,十分热闹。除了上街游玩的灯,家家户户都要在门前悬挂花灯。为什么如此重视正月十五的灯,与中国人的传统文化心理有关,它在新年里带给人们一个新的希望———“添丁”。民间自古有人生一盏灯的说法,灯多寓意“人丁兴旺”。人们在灯火通明中感受“今年丁旺、财旺”的快乐。也正因为如此,一些大户人家,还要扎一些花灯悬挂在闺房里,主要有麒麟送子灯和榴开见子灯,灯的颜色多用紫色,“紫”“子”同音,所以又叫“子灯”,象征“添丁”。亦有“偷灯”和“请灯”的习俗,妇人多年不育的人家,十五晚上到庙里去“偷”一盏红灯,挂在床帐之前,并宴请宾客。如果因此而添丁,再请锣鼓班子热热闹闹把灯送回庙里去。一些寺庙专门扎一些花灯挂在庙里,供人十五晚上“请灯”,灯上写有吉祥的名目,按等级规定了价格,请灯人选中哪盏灯,只要写上某宅敬请的纸条贴在灯上,庙祝即会敲锣打鼓将灯送到请灯的人家去,据说请灯的人家这年便可以添丁了。(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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