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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厦直航的开通,由厦门港和平码头入境的金门同胞日渐增多。厦门台胞签注办证量已居全国口岸第一。
办理签注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有效的台湾出入境证件;
(2)有效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无证者可直接办理一次性通行证);
(3)有效的台湾居民身份证;
(4)2张2寸正面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5)填写落地签注(办证)申请表;
(6)回答受理人员询问的有关情况。(转自台胞之家)
另:为保障台胞通关便捷,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除增加警力外,还采用增加作业方式,实行提前办证和现场临时办证相结合的办法,同时将开设往返台商办证签注的专用通道。台胞在厦门过境前可事先填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办证(签注)申请表》,届时在厦门通关时每人只需十秒钟。厦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为保证今年春节期间台胞通关时能快速、有序,在台湾转口航班上和金门的相关单位发放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办证(签注)申请表》。
台湾居民出入境签注、暂住加注
台湾居民在我市投资设厂,从事长期经贸活动,以及被聘用、雇用, 申请一年(两年)多次入出境签注、暂住加注,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台湾出入境证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临时住宿登记卡的复印件,同时缴验正本(连续申请的无 提供临时住宿登记卡);
(2)国№旅行健康证明书;
(3)经工商主管部门年检过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申请人与公司订立的聘雇合同(营业执照上有姓名的除外);
(5)单位的申请报告;
(6)第一次申请须回答被询问的有关情况;
(7)该企业未在出入境管理处备案的, 提供市经贸委批文、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同、填写企业情况登记表、境外人员名册。
台湾居民申请签注延期,应在有效期到期前23天由本人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1)缴验台湾出入境证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住宿登记卡的正本及复印件或宾馆住宿证明;
(2)2寸正面免冠相片l张;
(3)本签注第一次延期本人须回答被询问的有关情况;
(4)本签注第二次延期免交临时住宿卡及照片。
厦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地址:厦门新华路43 号
电话:202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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